搜狐体育讯 中国足协对《足球报》发表“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一文报道的正式表态
2004年1月7日,广州《足球报》在其当天出版报纸的显著位置上,刊登了《“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的文章(署名广哲),该篇报道中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将中国足球列为“不良资产”,因而明确指示国有企业应将其完全剥离。
这篇报道引起了中国足协的高度关注。中国足协于近日多次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对此事进行了认真的咨询。
经国资委证实:目前,国资委从来没有在任何正式文件、会议简报和其他正式场合中,提到过“中国足球是不良资产和不良市场”,也从来没有提出过“要求国有企业应将其完全剥离”的规定和要求。企业投资足球或其他领域是市场行为,是企业自己的事情,国资委不会干预。《足球报》的这篇报道是完全不负责任的失实报道,不仅给中国足球带来不良影响,而且给国资委也带来不良影响。如不及时加以阻止,后果不堪设想。国资委要求《足球报》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中国足协认为,广州《足球报》的这篇报道,在没有任何正式来源、依据的情况下,就刊发毫无根据的内容,是极不严肃的极不负责任的。这篇严重失实的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混乱,给中国足球和国资委都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此,中国足协决定:
一、要求广州《足球报》要澄清此事,并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其恶劣影响。
二、从即日起,中国足协取消广州《足球报》对中国足协主办、承办的所有赛事和活动的采访资格,并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足球报》对此事应承担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中国足协希望其他媒体、记者在足球采访报道中,要本着对中国足球、对社会负责的精神,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报道,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中国足球协会 200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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