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正在向重庆力帆索要被拖欠工资的谢晖昨天正式致函中国足协,不仅希望足协协调解决欠薪问题,而且也借“欠薪”之矛,对力帆向湖南威远转让公示提出异议。这也是中超前夕多次俱乐部转让公示之后,第一起正式向公示提出异议的行动。
随老力帆一同卖到湖南科力的谢晖现在处境十分尴尬,原因是他与原力帆俱乐部的那份三年合同。一年前原力帆俱乐部与谢晖签下了一份三年600万元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力帆把谢晖挂牌转手属于违约,应支付400万元的违约金给谢晖。但是现在原力帆俱乐部却迟迟对此不表态,而湖南科力也对此无能为力。目前谢晖赋闲在上海的家中,如果合同问题不解决,他将不会去湖南科力报到。谢晖昨天向足协递交的材料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针对自己和力帆方面的工资问题进行了说明,希望作为管理部门的足协能够尽快协调解决此事。在这份客观说明情况的材料之外,谢晖也借“欠薪”对力帆转让公示提出异议。谢晖认为按照自己和力帆签署的合同,对方应该在2004年1月15日之前付清上一年度的工资,然而对方至今还没有履行合同,因此“构成违约并涉及巨额违约责任”,所以《力帆转让公示》中的“无任何对外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属实,此次转让不符合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由此,谢晖对力帆的转让明确“提出异议”,并且希望中国足协予以调查核实。
同时,对于重庆力帆转让的性质,谢晖也希望中国足协能够进一步明确。谢晖在申请中指出:“《公示》中提及的转让方式究竟是股权转让还是资产转让。如果是股权转让,则应是出资人权益的转让,而不应仅转让标的企业的某部分资产范围;如果转让标的企业的某部分资产,则不能称为股权转让。”谢晖之所以强调明确转让的性质,是因为在他看来,“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将会对此次股权转让的让予方、受让方和相关球员的权利义务产生巨大的影响。希望足协能够予以明示。”
按照足协的公示要求,力帆转让的公示期为2004年1月20日至2月3日,足协方面也特别强调“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予本公示期内向本委员会书面提出,我们将予以必要的调查”。按照相关的工作程序,中国足协将于下周正式向重庆力帆方面查询此事。
昨天记者打电话给湖南科力俱乐部总经理吴政,吴政表示湖南方面对此无能为力,现在只有等待力帆方面的态度。而据记者了解,力帆本想在把谢晖挂牌之后,由新东家去支付违约金,但湖南科力根本无力支付如此高的违约金,而给谢晖200万的年薪也是科力无法接受的。力帆在转让给湖南时,并没有明确谢晖的合同。这或许是时间仓促的原因,也可能是力帆耍的一个“小聪明”。
不管此事结果如何,对于谢晖来说都将不利,这很可能意味着他还要再找新东家。金陵晚报记者 赵彦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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