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梁希仪报道
体育已经不是原来的体育。至少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体育就被商业化了。今天,业余早已是低水平的代名词,公正也变成可笑的话题,似乎只有职业和赚钱,才配得上体育二字。
这可能有些滑稽,却是大势所趋。1994年,中国足球率先推出职业联赛;翌年,CBA联赛紧跟其后。中国篮球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为了一个养活自己的饭碗
1994年12月20-21日,北京用凛冽寒风迎接新年的到来。但对于坐在国家体委三楼会议室的一帮中国篮球界的精英们来说,这两天,简直就是春天。
这是一次全国篮球工作会议。会议由当时的国家体委篮球处召集。会上,中国篮协常务副主席杨伯镛宣布:1995年全国男篮甲级联赛实行主客场、跨年度的新赛制,即中国篮球史上第一个有商业赞助、面向市场、具有商业性和职业性的联赛即将诞生。
1995年初的八强赛揭开中国篮球商业化的序幕,引起市场的强烈反响,所有比赛一改过去参赛人员常常超过观众的冷清和尴尬。随之而来的,则是球员的商品意识的增加,“老枪现象”也随之产生。
早在联赛前,一些大企业、部队、院校,甚至海外球队,就用丰厚的工资和奖金,舒适宽敞的房子,以及优厚待遇和高等学历等有利条件,从一些省市球队中挖走不少人。其中最著名的成功例子,就是广东宏远。在1995-2000年期间,宏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获得CBA亚军一次、获CBA第三名3次,此外,1997年还代表广东队获得了全国八运会男篮比赛的第三名。其中的黄云龙还当选过CBA的助攻王。
宏远的例子可能过于典型,但“老枪现象”确实普遍存在。也许你会说,这是中国篮球后继无人的反映。其实,这最多只说对了一半,而另一半却是,这是篮球商业化、产业化的需要和选择。篮球好比一个超级市场,球员就像市场里的商品,需要的,有市场价值的,不管你老少,都是好的,否则,管你什么新的还是老的都没有人要。
谁家的联赛?谁家愁?
随着联赛的发展,CBA最初掩盖起来的问题和矛盾也开始凸现,其中最核心、最令人头疼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CBA的产权归属,另一个是CBA应服从市场经济还是金牌战略。这些问题既是CBA初创时就遗留下来的老问题,又是CBA在改革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功利、局限和无奈。
发生在1999年10月份的俱乐部联合“造反”事件,至今令人记忆犹新。当年10月25日,原奥神和前卫两家俱乐部以“合作”为理由,分别用“前卫万燕奥神队”和“卫士万燕队”的名称向篮管中心竞赛部注册登记,申请参加1999-2000年的CBA联赛。其他10家俱乐部坚决不接受。但篮管中心并没有理会这10家俱乐部的意见,而是很快于10月26日就批准了前卫和奥神的“合作”申请。无奈之下,包括八一在内的这10家俱乐部相约武汉密会,并于10月31日深夜达成一致,次日联名越级上书国家体育总局,请求干涉奥神和前卫的合作,否则他们“将集体退出联赛”。
这一事件也是迄今为止发生在中国篮坛最轰动、最有影响力的俱乐部“造反”或“抗上”事件。不管这一事件是好是坏,它给人的启发至少有一点:联赛终归是俱乐部的联赛,俱乐部的利益该是重视的时候了,该是吸收他们参与联赛管理的时候了。其实,当时确实有一个吸收俱乐部代表参加的“联赛委员会”,但不知道为什么,在决定是否准许奥神、前卫合并的问题上,联赛委员会却形同虚设,毫无权力,甚至从此销声匿迹,不宣而散。也许,这正是俱乐部这次“抗上”事件的根源所在。
但是,在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下,成立任何组织都要层层把关,严格审批,组织任何形式的比赛都要经过相关体育组织的批准,比如要想在国内举行任何篮球赛,没有中国篮协或篮管中心点头,都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因此,CBA联赛的产权问题,实际上仍属于篮管中心,俱乐部的权力仍然是从中分得一些小权而已。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CBA联赛尚不足与职业化、市场化划等号,充其量不过是社会主义特色的半职业化、半市场化、半产业化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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