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建国)在陕西国力主场与广州日之泉激战之前,昨天下午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陕西国力的守门员教练江洪开出罚单:给予陕西国力队江洪停止随队进入比赛场所工作4场(2004年全国足球甲级联赛第8、9、10、11轮),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处罚。
处罚通知上说:在2004年5月9日进行的2004年全国足球甲级联赛第七轮第050场河南建业队与陕西国力队的比赛进行到上半场第28分钟时,陕西国力队江洪对裁判员判罚表示不满,几次冲进场内大声谩骂、指责裁判员,造成比赛中断近5分钟。在赛场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在获悉处罚结果后,记者拨通江洪的电话,他刚从训练场回来,听到这个消息很惊奇,开始还以为记者和他开玩笑。之后,江洪无奈得说:“罚就罚吧!我也没有办法。但我还能赛前带守门员训练热身吧?至于罚款,足协愿意罚就罚吧,反正我没有钱!”
总经理王珀是在7点飞回西安后,才得到江洪被处罚的消息的。他对此淡淡地说:“不是什么大事,不影响江洪带队员训练。中国足协现在会干什么,能干什么,就会罚钱,有本事把中国足球水平提上去呀,有本事让国奥打进奥运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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