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周萧)在陕西国力队守门员教练江洪被足协处罚后,国力俱乐部总经理王珀又在17日接到了中国足协的罚单,他受到罚款两万、停赛4场的处罚。
中国足协在处罚通知中表示:“在5月15日进行的2004年全国足球甲级联赛第八轮陕西国力队与广州日之泉队的比赛中,陕西国力俱乐部总经理王珀对裁判员判罚表示不满,几次冲进场内指责裁判员,赛区组委会有关人员和第四官员多次劝告无效,此举严重干扰了比赛的正常进行。在比赛结束后,其又跑到裁判员休息室谩骂裁判员,在赛场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中国足协因此决定,给予王珀停止随队进入比赛场所工作4场、罚款人民币两万元的处罚。并同时告诫陕西国力俱乐部:“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在最近的比赛中,先后出现俱乐部人员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进场指责、谩骂裁判员的情况,严重违反了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望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加强对俱乐部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