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中国奥委会”。是以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和发展 体育运动为宗旨的全国性体育组织。任务和职能是:促进奥林匹克项目在中国广泛开展;
组织中国奥委会代表团,参加国际奥委会主办的夏季、冬季奥运会,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 运动器材;协助其它全国性体育组织举办体育竞赛和运动会。 中国体育组织早在1910年10月成立,1922年即为国际奥委会所承认。新中
国成立后,1954年5月在雅典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49届会议上通过决议被继续承认 。但在1956年第16届奥运会时,由于国际奥委会某些负责人制造“两个中国”,中
允许台湾当局也派队参加奥运会,对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提出抗议,中国奥委会于 1958年8月宣布与国际奥委会断绝关系,1979年11月26日,经国际奥委会全 体委员表决,又恢复了中国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合法地位。设在台北的奥委会作为中
国的一个地方机构,用“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留在国际奥委会内。 目前,在国际奥委会下设的五个专门委员会,都有我会人员任职。中国奥委会委员何
振梁在任国际奥委会委员,期满后,又于1989年8月30日在第95届国际奥委会上 ,以全票通过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副主席。 中国奥委会委员名单 名誉主席:李梦华、何振梁
主席:袁伟民 副主席:李志坚、张发强、于再清、李富荣、段世杰、章新胜、王钧、王宝良、何慧娴(女)、杨树安、冯建中、肖天、崔大林、吴寿章
、屠铭德
秘书长:顾耀铭 副秘书长:刘元福、郭敏、肖天、张昊、王钧、史康成、刘宝利、宋鲁增、侯树栋 执委:于再清、王宝良、王钧、史康成、刘元福、刘宝利、何振梁、何慧娴(女)、吴寿章、宋鲁增、张发强、张昊、李志坚、李富荣、杨树安、肖天、侯树栋、段世杰、袁伟民、郭敏、顾耀铭、屠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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