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深之战进行到第81分钟时,深圳队7号吉马在对方两名高大后卫的防守下,用头把球蹭进球门,将场上比分扳成1比1。此辽宁队队长9号肇俊哲,突然怒气冲冲地向比赛场地外走去,并且把队长袖标从自己手臂上撤了。尽管辽宁队教练立刻在场边将前者拦住,但对己队队友严重不满的他仍然不顾当值主裁判的劝告,把队长袖标狠狠地砸在地面。由于这个意外的事件,比赛时间被整整浪费了4分27秒。
不要说本场主裁判谭海,就是中国足协培养的金哨或银哨也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那么肇俊哲的此番行为是否该受到红黄牌的处罚呢。根据规则第12章,用红牌处罚肇俊哲没有根据的,因为事件发生的那一刻,比赛在客队进球后还没有重新开始,处于足球专业术语“死球状态”,因此不存在技术犯规的可能。但如果肇俊哲用粗话辱骂队友或裁判,或对他人动拳脚踢,那就构成了恶劣行为,主裁判必须出示红牌,但是事实上前者并没有以上的举动。
谭海如果要黄牌警告肇俊哲倒是有规则可依,那就是判罚他浪费比赛时间的不正当行为。不过当时深圳队球员正沉浸在扳平比分的喜悦中,并没有要急于反败为胜的比赛愿望。更何况规则第5章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第8条已有明确指示:“主裁判如果对情节轻微或未起争议的行为鸣哨或判罚,有可能会引起运动员反感、失常并影响观众的情绪。对于此类行为,应慎重处理。”因此谭海听任辽宁队球员劝说肇俊哲而不催促开球是当时最好的选择,要知道此前肇俊哲已因铲倒吉马而被黄牌警告过,此刻再出示黄牌就将被红牌罚下了。
由于本场比赛的两队都属张三李四系,球员都不积极进取,所以谭海在本场比赛中只判了辽宁队10次、深圳队15次犯规加3次越位。不过在第93分钟,辽宁队8号张海峰铲倒吉马后,又起身用头冲撞前者,主裁判还是亮出了合情合理的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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