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曲张车祸案双方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了二审法庭质证、辩论和调解的过程。在三个多小时的不公开辩论过后,双方仍未达成和解,而激烈的法庭辩论围绕的中心仍是此案到底适用哪条法律。
昨天的法庭质证、辩论和调解并没有对外公开,出现在法庭上的除了法院工作人员之外,只有曲乐恒和张玉宁两家以及他们的辩护律师。双方针对此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在辩论过程中,曲乐恒一方认为此案应该适用刚刚颁布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和《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而张玉宁的代理律师则继续坚持本案应该适用1991年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条文。
三个多小时的法庭程序之后,没能产生任何结果,而且法官单独找曲乐恒及其律师进行调解也告失败。曲乐恒对此介绍说:“法官问我是不是可以减少几十万的赔偿要求,但减少赔偿你必须得拿出法律依据啊,所以最后也没有接受调解。”此外,曲乐恒提出,在维持一审263万余元的赔偿判决的基础上,又增加一名护工的费用要求。
据介绍,曲张车祸案二审判决应在11月25日之前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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