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公布了就天津赛区出于裁判被打事件的处罚决定。
纪律委员会称,依据《全国足球比赛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在2004年10月23日进行的2004西门子移动中超联赛第十七轮第102场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康师傅队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现代队的比赛中,由于天津泰达赛区在安保工作中安检不严,防范措施不利,部分球迷向场内投掷杂物,并将助理裁判员头部击伤。中国足协对于天津赛区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万元罚款。(陈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