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沈雷报道
本报讯“只有8天”的“中超革命”,看起来一息尚存。昨晚广州传来消息,在当地举行的中超俱乐部投资人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上,与会的“革命派七君子”又一次抛出4项议案。中国足协曾以《国际足联章程》第71条的相关条款,否定了他们的想法,如今此条“天律”成了对方火力集中的攻击点。
中超投资人认为,己方与中国足协围绕中超联赛产权、经营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发生重大分歧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对国际足联章程第71条关于“联赛最初所有权归足协”有不同的理解。他们就此条提出了三点质疑:一,联赛最初所有权归足协是否一成不变;二,此条款与各俱乐部联合成立职业联盟运作本国联赛是否冲突;三,就中国足协现行体制下,所有官员由行政机关委派、财务由行政机关统管、俱乐部对联赛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一无所知、对自己权益没有话语权等情况是否符合国际足联的规定。
中超投资人称,建议中国足协就上述三个问题向国际足联进行正式咨询,并以国际足联正式出面的书面答复向社会各界作出负责任的解释,同时希望通过新闻媒体、专业机构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国际足联对上述问题的解释。
除去对第71条的质疑外,他们提出的另三项议案分别为:一,建议11月20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改革研讨会;二,所有中超俱乐部投资人或代表都应成为中超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对任何方案的通过都只能由12家俱乐部进行表决,足协只享有1票表决权并享有最终决定权;三,在2005年1月31日前公布职业联赛至今以来的各年财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