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12家中超俱乐部的预算中,碍于合同中的商业秘密条款并没有相关的收入明细,只是列出了支出明细。不过,中国足协预算的1.3亿人民币收入都是按照高限计算的。2004年年底,中国足协的总收入很可能只有1亿人民币左右。在7家俱乐部横加指责的时候,中国足协只能将苦咽到自己的肚子里。
通报(不是公布)预算结果是中国足协承诺给12家中超俱乐部的。西门子公司赞助的上限是8100万人民币,不过西门子公司和中国足协的合同里写着要通过收视率来计算付给中国足协的费用,在中超联赛收视率下降如此严重的时候,西门子公司肯定会在这方面做文章,但不会太过为难中国足协。在西门子赞助8100万、电视转播费2100万、其他广告收入2800万三大块中,惟一有变数的就是西门子冠名费。由于中国足协和西门子在今后几年内还要合作,经过交涉,应该不会有太过尴尬的局面出现。
对于中国足协通报的预算情况,其中让7家俱乐部不满的是福特宝的代理费用以及俱乐部最高分成600万两个问题。实际上,中国足协和福特宝有合同,代理费用将是总收入的8%左右,不知道这个百分数有没有得到12家俱乐部的同意。当初福特宝代替IMG集团运作中超联赛,也不知道12家俱乐部同意没有。如果12家俱乐部当初是同意的,则7家俱乐部的指责就毫无道理。至于俱乐部的分成,当初中国足协制定的是600万到800万,但由于今年中超联赛命运多舛,最终降低为600万。
至于大连实德俱乐部所说的2001年他们就按照名次分到了近600万也属于乱说,当时阎世铎制定了按照名次分配的原则,冠军大连实德最终的分成是500万,最后一名的分成只有300万,14家俱乐部分成的总数没有变。2004年实行的是平均分配,纠缠这个没有必要。
中国足协承认将预算通报给俱乐部是向他们表明中国足协迈出了这一步,但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决算。由于7家俱乐部对中国足协的每一步做法都会进行挖苦和反击,苦于合同以及商业秘密的原因,中国足协目前还无法向俱乐部说明或者进行回击。不过,当中国足协通报决算的时候,面对众多的明细项目,必将和7家俱乐部还会有更多的分歧,甚至争吵。本报记者肖良志发自北京
附:2004年中超联赛预算表
(单位:万元)收入预算13000
(一)西门子赞助 8100
(二)电视转播费 2100
(三)其他广告收入 2800支出预算 13000
(一)上缴税费 1277
(二)代理费 938
(三)竞赛费用 731
(四)俱乐部分成 600×12=7200
(五)赛区分成 50×12=600
(六)中国足协留成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