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贝托鲁奇的《戏梦巴黎》之后,又一部电影揪住了革命的阑尾不放——《摩托日记》,终于有人堂而皇之地把格瓦拉搬上银幕,是啊,耶稣拍得,堂吉诃德拍得,毛主席拍得,格瓦拉难道就拍不得?盗版碟估计很快就出来了,但我兴趣不大,要说摩托公路电影,1969年那部《逍遥骑士》(Easy Rider盗版早有了,哈雷狂徒杨二借走后拒还)已经很难超越了。关键是事过境迁,《逍遥骑士》还是站在60年代那场大火前凝神,而《摩托日记》无论对革命年代多么神往,也是隔靴搔痒了,好比一个愤青抚摸割掉的一头长发久久不放,好比一个人在搬家——从单身陋室搬到婚房豪宅——的时候,面对旧日一堆初恋情书时,那种情绪。
贝托鲁奇在谈到《戏梦巴黎》的时候说到“革命”——五月革命,血色蔷薇。格瓦拉的《摩托日记》台版译为《革命前夕的摩托之旅》,比大陆版译名《南美丛林日记》好。是的,现在我们就坐在革命的后院喝咖啡,遥看革命前夕的狼烟,然后说:古巴的雪茄真好抽,格瓦拉牌。
有一阵我家楼下每天上午10点准时播放《俺的心会继续航行》,放到令我心碎崩溃还不止。最近又改成刀郎了,正当我拿着一张古筝唱片欲送给物业公司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中国竟然现在终于有人不在公共场所播放人民最最热爱的刀郎!他们改放飞儿乐团的《Revolution》也就是《革命》了。虽然有扰清梦,毕竟比刀郎好多了,再说小妮子长得也煞是清丽飘逸,从此,我就要跟随飞儿乐团“抛开一切Reveolution!”啦。上午10点,真是闻歌起舞大干革命振兴中华的大好时光。
飞儿乐团这位我至今不知其名的小妮子歌中要捍卫的,或许是不去麦当劳要去哈根达斯的革命权利,是拒绝上班要去逛街的革命权利,是蹬掉甲男要从乙男的革命权利……假如拍MTV的时候,再给她一根革命的红缨枪就更酷啦。
再设想一下,假如徐明等一干革命领袖,也跟在她后面挥舞镰刀铁锤,摇头晃脑高唱“抛开一切Revolution!”岂不是酷毙了?在中国足球垂死的2004年,最流行的词汇竟然就是“革命”,一具干尸就这样被填满香料、喷满香水,被架到十字架上,做凤凰涅状。“革命”这个词,已经被流行文化、媒介时代和消费市场彻底注销了,它更多地与发情、卖骚、广告创意、眼球经济相联系。然而当小屁孩们习惯了“发动中秋月饼文化大革命”、“引爆消费十月革命”这样的广告,你不可能要求他一定要知道1966年在中国发生过什么,而列宁又是一个啥子名牌。
我们应当一脸悲壮地为“革命”一词的沦亡而一掬同情之泪吗?不,让我们从解构的意义上以毒攻毒,五马分尸。将Revolution译为“革命”,本来就是一种富于中国特色的赤裸和恐怖,现在就让我们把断头台变成按摩椅,把血腥变成口红吧。
飞儿乐团的靓女主唱如果听了披头士那套经典的白色专辑,会把《Revolution》一歌当作里边最难听的歌,在那首歌里,约翰·列农像一个直面无知的先知,又像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正确答案的老师,给我们一道莫衷一是的选择题。
在利物浦,在披头士当年的地盘,在那条小街的拐角——在风云激荡的1960年代的拐角——的确有一间叫作“Revolution”的酒吧,那个寒冬的夜晚,我进去的时候里面除了店小二一个酒客都没有,只有凄迷诡异的大玻璃和酒瓶,构成一个革命的迷宫。我坐下来,酒单当然有很多诸如“黄色潜水艇”、“自由古巴”、“血腥玛丽”之类,但我不喝酒,我喝了一杯橙汁,上了一回厕所,就匆匆当了“革命”的叛徒,就此别过……
革命,在今日,就是一杯不断被Mix、Remix的鸡尾酒,Revolutoin只是一个酒吧,甚至只是酒吧里的厕所……
但当我在即将来广州参加音乐节的瑞典左派硬核乐队“国际噪音阴谋”的新专辑《武装的爱》中听到Revolution这个词,当我翻到《革命前夕的摩托之旅》的最后几页,当我从每天的新闻里呼吸世界烧焦的空气,我想:革命,是的,也许,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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