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继海自传《我的太阳》序:太阳闪耀缅因路球场
第一章 海边
第1节 庄河
曼彻斯特的午后,总是会有一缕斜斜的阳光穿破云层,懒懒地洒在街上。这时候,我象往常一样,坐在窗前的转椅上,闭上眼睛,闻着那股熟悉的太阳的味道。有一阵风,从海那边吹来,咸咸的。妻子在那边逗着女儿,不时响起咯咯的笑声。我被一种巨大的感动包围,不知怎么,就在这时,在英国的曼彻斯特,我想起了庄河……
在中国东北,有一片辽南平原,秋天的时候,高粱红得象火一样,风吹过,波涛起伏,远远望去,就象一片红色的大海。在这片平原中间,再往南,靠海,有一座小小的县城,那就是庄河。
1977年9月30日,我就出生在庄河县横道河乡,一个普通的中学教师的家里。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的出生完全是一个——“偶然”。
我的父母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庄河人,父亲孙亮宗和母亲于英风都是大连市人,“文革”期间,他们作为68届的大学生而被下放到庄河县的横道河乡。那时候,这个乡里有一个知青点,从四面八方来了很多知青。这个点的知青和当地的老乡关系很好,每到晚上,总有很多老乡来知青点串门,有唱“二人转”的,也有的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很多年以后,老乡们还在说,那时候俺们屯里可热闹啦。后来,知青们陆陆续续地走了,没过几年,我的父母也被分配到乡里的中学做老师,父亲教体育,母亲教物理。
我长大以后,才渐渐知道“知青”这个词的涵义,而在我那个年代,“知青”已经成为一个很传奇的故事。我曾经问过母亲,她是怎样和父亲认识,又是怎样一起到了庄河县的横道河乡,后来,又怎么会有了我。这时候,母亲的眼光会突然变得迷离起来,有一种很温柔的神情在她脸上慢慢浮现。我就是从我母亲的口中,渐渐了解到了我的家族的历史。
我的父母当年都在大连市的旅顺三中(现在叫大连57中)念书,而且还是高中同学。我的母亲当时在班级里显得很特别,不仅喜欢数、理、化,还热爱所有的体育运动,正是在体育场上,母亲注意到了我的父亲。
就象所有的男孩子一样,我从小就很崇拜父亲,父亲力气很大,跑起来象飞一样。母亲说,父亲在念书的时候已经是学校的“名人”了,他曾经在大连市的田径运动会上夺得过400米跑、跳远、三级跳的三项冠军,1964年,父亲代表大连市参加了辽宁省中学生运动会,就在那次运动会上,父亲力挫群雄,夺得男子五项全能的冠军。我能想像父亲当年,在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中登上领奖台,那是何等的雄姿英发。当时,辽宁省田径队和沈阳体育学院都向父亲发出了邀请。那时候,也就是1964年,母亲已经考上了辽宁师范大学的物理系,父亲经过再三斟酌,还是选择了沈阳体育学院:既可以上大学,又不影响自己在运动场上的奋斗。
我和母亲开玩笑,说她从小就有崇拜“名人”的情结。母亲说,才不是呢,我们那时候哪像你们现在,个个都是“偶像”,有那么多的“追星族”。在我们那个年代,运动员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还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我嫁到你们孙家,可是经过好一番斗争的。我知道母亲是在开玩笑,父亲和母亲相爱很深,打我记事起,不管生活怎么艰难,我都没见过他们红过脸。是的,我从小就在一个普通但却非常融洽的家庭中长大,这在我的家庭观念中留下了很深的影响痕迹,也许,这会被现在的年轻人视为“老派”,但是,我真的很热爱我的家庭。有时候,我又觉得很内疚,现在,父亲和母亲都已年近花甲,但是母亲为了我,却漂洋过海,来到英国的曼彻斯特,照顾我的日常起居,而父亲却独居大连,负责实德俱乐部女子足球队的体能训练……。
1968年,按照常理,父亲和母亲应该大学毕业了,但是这个时候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正在进行当中,他们和许多同龄人一样,下放到农村,说是要“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那时候,庄河县的横道河乡还不叫“横道河乡”,叫“横道河公社”。父亲和母亲下乡以后,父亲在大田里干活,母亲有一段时间在知青点的食堂里做饭、喂猪。1969年,父亲和母亲在庄河县的横道河乡结了婚,又过了几年,公社成立中学,父亲和母亲就到那里做了老师。
父亲后来告诉我,在那个年代他心里实际上非常痛苦,倒不是怕苦怕累,而是运动生命的被迫中断。那时候,父亲说,我就象死了一样。很多年以后,我才能理解父亲当年的心情,当一个运动员不能驰骋在赛场上,他的生命,他的存在意义何在?真正会有一种痛不欲生的感觉。父亲和我一样,是属于那种天生就为体育运动而活着的人。所以,1972年,正在教书的父亲听说大连市要召开田径运动会,可是庄河县却不准备组队参加,父亲心里真是痛苦极了。母亲看在眼里痛在心里,那时候家里很穷,可是母亲愣是从不多的生活费里省出了一点钱,让父亲自费参加。就在那次运动会上,父亲又夺得了400米跑、跳远、三级跳的三项冠军,在前二个项目的较量中,一些省队队员也败在了他的手下。可是,那年父亲已经29岁了,这次胜利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罢了。一个梦想破灭了,从大连回来后,父亲象变了一个人,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训练和研究上。
我那时候不可能知道这些,我那时候在横道河的田野里跟着姐姐、哥哥奔跑,风从耳边吹过,那时候,我是自然之子。
我出生的那一年,已经有了一个姐姐,一个哥哥。姐姐孙媛媛,哥哥孙继新。哥哥小时候很聪明,但是有一年发高烧引起抽风,就此留下了后遗症。虽然能听见别人说什么,但是智力弱,说话困难,某些方面自理能力差,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属于那种有“智力障碍”的人。孙家的遭遇引起了当地很多人的同情,那一年春节,公社书记和学校的领导来我家拜年,都劝父亲和母亲再生一个,并答应给跑一个指标。这以后,就了我,我有时候想,我的出生真是一个“偶然”。
我和哥哥的感情很好,我从来没有觉得哥哥的智力有问题,每次我出去比赛,哥哥都会抱着我难分难舍。哥哥很喜欢我,他经常会偷偷地从家里的影集里把我的相片转移到他的像册里,所以,有时候父亲找不到我的相片,就会问他:“是不是你拿走了”?这时候,哥哥常常嘿嘿一笑,姐姐就会趁机调侃他:“唉,孙家的大公子,拿人家的照片怎么不打声招呼啊”。
我常常想,如果没有我哥哥,就不会有我孙继海,1994年我随中国青年足球队在盖增臣教练的带领下,飞往莫斯科,再转道圣彼得堡进行80天的出国训练,我给家里的信中还写道:没有孙继新,就没有我孙继海。我从小就发誓一定要照顾好哥哥,让他过最好的生活。哥哥喜欢抽烟,我每次出门回家,总是会给他捎条好烟;哥哥特别喜欢穿运动员的队服,我也给他收集了好多这方面的服装。1994年,我随中国青年队出国训练,队里给每人发了一套西服,那时候,我也只有这一套西服,但我还是把他送给了哥哥。哥哥穿上后,显得特别高兴,我一看,嘿,还真是一个帅小伙子。后来,在我有能力的时候,我给哥哥买了房子,还帮助他成了家。我很喜欢欧文,倒不是他球技有多高,而是我到了英国,听说他成名以后,买了大房子给他父母和哥哥姐姐住。我不知道这件事的真假,但是我听说以后,觉得很亲切。
也许,我的家教很严,但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中国人,尤其是我们东北人,都是有情有义的汉子,我们从小就被教育:“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觉得这是做人的根本。同样,社会给了我们许多,我们也当回报社会。一个人不管变成什么样,都不能忘本,我特别讨厌那些牛逼轰轰的人。我成为足球运动员以后,在大连,有许多球迷,有一些还是老太太,她们有时候会给我写信、打电话,有些朋友开玩笑,说我是大连人民的大孙子,我觉得这是对我最大的奖赏,真的。
朋友们常常说我有“平民”意识,我说这不对,我本来就是平民。到了英国以后,我在英语中学到了“草根”这个词,尽管我还弄不清楚这个词的意思到底是什么,但是我知道我的根在哪里。是的,在中国,在中国的东北,那里有一片黑油油的土地,就在这片黑土地中,孕育了我孙继海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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