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国体育界的惯例,田亮被除名,其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也许用不了多久,体育总局就会找个台阶,比如让田亮写份检查之类,将他重新召入国家队。一来跳水队需要田亮拿冠军,二来也可以赢得治病救人的美名。这就叫一石二鸟。
不过,“田亮事件”还是折射出诸多让人深思的东西,尤其是中国体育界引以为自豪的举国体制的种种弊病。
田亮奥运会之后为何像拧紧了发条般四处走穴?赚钱当然是主要的,他被花花世界给迷住了也是不容否认的。在接受采访时,田亮的话让人看了很心酸,他说他是最近才知道哪里有机票卖的,而且第一次知道机票还可以打折,他从前所有的一切都是由国家包办的……
这就是举国体制,它把运动员当成了几乎与社会隔绝的“套中人”,除了从事的体育项目,运动员们可以说对其它东西是一无所知,他们简直被当成了争金夺银的工具。
在此情况下,运动员们怎么能不一有机会就像出了笼的小鸟。特别是功成名就之后,他们就会很自然地产生逆反心理,“不好管理”、“不好带了”、“不听话了”,这样的情形,实在不是什么特例,也是情有可原。
其实体育部门应该鼓励运动员们多与社会接触,多参加社会活动,以完成“套中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这样运动员们退役之后,就能很快地适应社会,不致于成为社会的负担。而且,效法于前苏联的举国体制搞了几十年了,是否也该变一变了?人家美国人并没有什么举国体制,一直是社会办体育,竞技体育也不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吗?可见,举国体制并不见得就是不能放下的法宝。
事实上,田亮走穴赚钱,也没有好指责的。小伙子吃的是青春饭,靠自身实力也好,脸蛋也好,拼命赚钱又有什么罪过呢?当然,前提是要合法、合理,比如海啸时期去拍写真,就不太合时宜了。但这有舆论监督着呢,而且他也付出了名声受损、身价可能下跌的代价。
关键的一点,当然还是要加强管理,尤其是制度管理。如果体育总局事先约定,田亮走穴所得要与国家对半分成(毕竟你是国家花钱培养的)之类,那么你让他去走穴好了。他走得越多,回报国家的钱也就越多,体育事业就能有更大发展。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