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中超联赛水平
我国足球改革的基本任务,就是提高我国足球运动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足球运动的需求和期望。我们说“联赛为本”,也就是说,中超联赛承担着提高我国足球运动整体水平的基本责任,必须予以充分重视。为此,我们考虑采取下列措施:
1、坚持适度升降级,激励有序竞争
竞争是足球的生命,升降级制度是激励竞争的重要形式和手段,保持升降级制度,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有利于提高中超联赛竞技水平。考虑到目前的足球环境及治理环境的需要,我们认为2005年中超联赛暂停降级,扩展至16队,从2006年开始升二降二是适宜的。2006年后的降级比例将为1/8,略低于欧洲五大联赛1/6的比例。适度的竞争,适度的风险,在我国目前的特定环境中,可以更有效地维护中超联赛的有序竞争,促进中超联赛水平的提高。
2、协调联赛日程,保障中超联赛完整性
积极与国家队协调,妥善安排联赛日程,保障中超联赛的有序和完整。在此基础上,协调安排中超联赛杯赛、中国足协杯赛、亚冠联赛等日程。
3、加强国际交流,竞争亚洲足坛
加强与国外高水平俱乐部的交流,增加国际比赛经验,力争在亚洲俱乐部之间的竞赛中获得最好成绩。为鼓励参加A3联赛和亚冠联赛的俱乐部球队,并保障他们依照相关规定与国外球队平等竞争,为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为我们所有俱乐部争光,从2006年起,将允许他们在当年中超联赛和其他比赛中,报名三名外籍运动员并可同时上场参赛。
4、开办业务论坛,提高教练员水平
聘请国际知名教练员、专家等举办专题讲座和业务研讨活动,广泛交流,切实提高教练员专业素质及组织训练、指挥比赛的水平。鼓励各俱乐部队因地、因队、因人制宜,风格打法百花齐放,个性球员全面发展。坚持评选最佳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最佳阵容、最佳特色球队和特色运动员等。
5、搞好后备队建设,培养优秀人才
根深才能叶茂。为促进中超联赛及中国足球的持续进步和发展,俱乐部每年对青少年训练比赛的资金投入,必须占俱乐部本年度运营收入总和的10%以上,并将此规定列入中超俱乐部标准。为建立激励机制,考虑增加评选“希望之星”最佳阵容,并组织中超希望之星队参加公益比赛。
(四)培育发展中超市场
职业足球是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产物,规范而发达的足球市场是职业足球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本来就处在发展初期的中超市场已受到严重的损害,恢复、培育和发展中超市场是我们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1、明晰中超资源所有权、努力实现资源最大价值
根据国际足联章程规定,中国足协是中超联赛整体资源所有权利的最初拥有者,并对其拥有支配权。目前,中国足协已决定将这些权利书面授权中超委员会管理。中超委员会应抓紧筹划和启动中超公司,以便承担起开创中超产业,创造中超财富的重任。
中超俱乐部拥有自身资产资源所形成的商务权利,各俱乐部应在维护中超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全力经营好这些资源。
2、深化服务、培育市场
没有人气就没有市场。为观众提供精彩、激烈、纯洁和健康的比赛,创造赛场文明、欢乐的气氛,吸引更多观众,凝聚赛场人气,是重新培育中超市场的首要举措。
以观众为本,制定合理并能满足各阶层需要的球票价格,安排便利的公共交通,保障安全舒适的看台环境,供应物美价廉的赛场餐饮和球迷用品,组织各种联谊活动,加强球迷与球员的沟通,为观众提供更好的物质服务和精神享受。
积极协调从中央到地方的电视机构,妥善安排转播时间,争取更多的全国直播,争取更多的地方电视台上星转播,扩大收视地域,争取更多的电视观众。
严格遵守商务协议,尊重赞助商的合作伙伴地位,维护和保障赞助商权益,积极开展互动活动,为赞助商提供更好的服务,重新赢取他们对中超联赛的热情和信心。
充分利用中超资源,积极推进资源合作,广泛开拓市场领域,寻求中超市场新的更大发展。
3、加强协调、平稳过渡
2005年是中超联赛商务管理权和经营权,由福特宝公司向中超委员会及中超公司过渡的一年。为继承中超联赛原有的商务协议,保障平稳过渡,将由福特宝公司运作中超商务的原班人员,协助中超委员会履行协议的责任义务。为此,我们要求要各俱乐部、赛区要大力支持本项工作,积极与中超商务工作人员进行合作,维护赞助商权益,为2006年中超商务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