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被逐出中国游泳队事件曾在中国体坛引起轩然大波,而导致这场风波的直接导火索就是田亮私下聘请了一个叫刘韬的经纪人。事实上,田亮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特别是随着2008北京奥运会日益临近,类似事件还会不断出现。所以,如何规范经纪人市场、构建行之有效的中介桥梁已经是摆在中国体坛面前刻不容缓的事情。昨天,记者从辽宁省体育局副局长宋凯处获悉,辽宁省体育局与辽宁省工商局将联合在沈阳举办首期体育经纪人资格培训班。
人才开发最大化急需经纪人
身为体育大省的辽宁省,无论是竞技体育还是群众体育都列在我国前列,而体育的产业化与市场化在我省才刚刚起步。近10年来曾为其他省市输送过大批的体育人才。不过,大量人才的输出并没有换回与其自身价值相匹配的真金白银,作为体育产业推动器的体育经纪业却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造成这种人才资源被无情浪费的一个很重要因素就是我们省内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体育经纪人。“与浙江、上海、广东这些体育大省比起来,我省体育产业开发的重点不是运动员装备,也不是运动器械,而是层出不穷的体育人才。如何使体育人才资源最大化,既使运动员本人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又使运动员所属的运动队获益,这就需要经纪人从中搭材、作媒。我们计划在10年内培养7000名体育经纪人。”宋凯直言,对体育经纪人的渴求和需求正是这次省体育局极力举办体育经纪人资格培训班的原因。
体育经纪人经营范围需扩大
在目前中国体坛能让众多球迷和圈内人叫上名字的经纪人屈指可数。其中一大批体育经纪人来自体育圈,他们只是对体育圈内的事情更熟悉一些,所以这些人在经营体育明星时大多只停留在,帮助运动员转会、运作运动员出国打球、代理球员接拍广告或者经营商业性体育比赛之类的肤浅层面。而事实上,真正意义上的经纪人所要从事的工作并非只局限于此,像提供保险代理、财务管理、税收计划、投资建议等服务,特别是针对运动员退役后的生活提出咨询建议,都是目前我国体育经纪人的经营盲区。
《经纪人法》规范经纪人活动
据记者了解,田亮事件发生后,曾经的速滑名将叶乔波委员曾建议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着手制定《经纪人法》,以规范经纪活动无序、职能部门独断、明星放任自流的行为。叶乔波认为,作为职能部门如果生硬地加以控制或阻拦,将导致体育明星采取迂回或逃避的方式应对。而目前体育明星与所属运动管理部门的主要矛盾集中的体现就是两者利益分配不均。那么如何避免类似田亮事件的出现,最好的办法就是立法,制定《经纪人法》,明确体育经纪人资格、经营范围、行为准则等,通过监管手段把体育经纪活动纳入法律程序,形成完整的中介机构与经纪人行为准则法律体系,使体育经纪人这个职业更好地推动中国体育产业的发展。(赵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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