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杰)昨天,中国足协发布了对于上海九城俱乐部殴打裁判事件的有关判罚。
其文如下:一、停止上海九城队运动员祁宏、潘敏比赛八场(中甲联赛第4轮至第11轮),并各罚款8000元;二、停止上海九城队工作人员金志明、郑诚、魏明随队进入比赛场工作两年(2005年3月27日至2007年3月26日),并各罚款5万元;三、停止上海九城队主教练朱明亮随队进入比赛场所工作二场(中甲联赛第4、5轮),并罚款6000元;四、对上海九城队提出警告;五、责令上海九城足球俱乐部进行内部整顿,并于2005年3月31日前做出书面检查上报中国足协。
上海九城俱乐部要加强对本俱乐部工作人员、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和教育,认真学习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严格赛风赛纪的管理,在今后的比赛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各中超、中甲俱乐部,要以此为戒,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尊重队友、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障各级联赛顺利、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