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抓赌遭遇司法尴尬
虽然足球界打假的呼声越来越高,虽然国务院非常重视,直接发文严打赌球假球,但我们不得不面临这样一种尴尬的状况——打击赌球假球还是无法可依。最明显的例子就是2003年广西南宁的“亿元赌球第一案”。2003年7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布了《广西公安机关侦破“5·24”特大赌球案的情况通报》,这起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的特大赌球案件成为“中国赌球第一案”,当事人孙景恒也被媒体称为“中国亿万赌王”。对于这样一个重大案件,结果却令人惊奇,主犯孙景恒最终的定罪是赌博罪,刑期不长,据未经证实的消息说只有两三年,而且还是缓期,罚款80万元,另外两名主要涉案者判的也是缓刑,罚款只有30万元。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道出了司法遭遇赌球的无奈:“现在全国的赌球案已经查处了很多,但是即使是司法介入之后也很难给予主犯严惩。首先,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孙景恒即使涉案金额如此巨大,也最多只能判三年徒刑,主要还是只能以罚款为主,但是罚款必须要有依据,依据主要是现场抓获他们时缴获的赌资,所以罚款也只能罚这么多,而80万元对于孙景恒这样的人来说完全是毛毛雨。”
孙案留给了所有简单地以为司法介入就能够解决赌球问题的人一个大大的问号,一位司法界的人士说:“目前我国还缺乏专门针对赌球的法律,主要的依据还是《体育法》和《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目前国内赌球现象确实非常猖獗,应该呼吁有关方面尽快出台专项的相应法律,这样的话司法介入赌球才能真正对违法者产生震慑的作用。”
现状:十个球员九个赌?
“十个球员九个赌,还有一个是替补!”这句关于目前中超赌球现状的危言虽然有点夸张,但夸张的背后的确有一种不容回避的忧思。
“这场比赛开盘没有?”这已经是近年中超联赛最为流行的一句“问候语”,几乎等同于以往大家见面时习惯说的“你吃饭了吗?”在前年澳门彩票有限公司正式对甲A联赛开盘后,赌球在短时间内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焦点话题。当时就有人预言:国内足坛必将大乱。果不其然,在这一年的比赛中出现了多场离奇的比分,其中的一场足协杯赛显得尤为蹊跷。当时,澳彩为这场比赛开出了波胆赔率(猜比分),客队如果净胜5球以上赔率只有31,而正常情况下客队净胜5球的赔率至少应该达到50,这就表明澳彩极其看好客队会大比分获胜。比赛的结果印证了澳彩的判断,客队不可思议地以6:0战胜了主队。知情人透露,6:0是部分球员下了大注后故意放球的结果,澳彩事先就已经掌握了这方面的信息,所以人为降低了比赛的赔率。(汤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