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的“东北中海直工贸公司执照”
12日下午4点,记者已经和殷传生聊了近两个小时后,他提议到外边透透风。在楼下谈了一会,殷传生突然想起了什么,马上带记者上楼,说:“我忘了将一个王珀骗我的证据给你看。”重新回到办公室后,殷传生从抽屉里拿出很厚的一叠资料,他说:“这都是我的宝贝,所有的证据都在这里。”
殷传生先拿出了王珀去年借钱的账单,然后拿出了两份协议书和一份有王珀批字的国力俱乐部专用章使用登记表。在第一份协议书里,王珀和殷传生的长江广告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其中包括王珀从宁波晚报那里拿到的10个广告版应该由长江广告公司独家代理的条款,以及如果国力离开宁波的话要给长江广告每年赔偿1500万的损失,三年合计4500万。
随后殷传生解释,《宁波晚报》提供十个广告版面作为给国力俱乐部的赞助费,而国力又与长江广告签订合同,由长江广告公司承包这十个版面的广告,但是长江广告最后只拿到了五个版,其余五个版被国力俱乐部转卖给其他企业;二,作为借钱的条件之一,国力答应从2004年起要在宁波打三年主场,而且在宁波的主场广告全部由长江广告公司独家代理,一旦违约,国力将承担每年赔偿1500万元的违约责任。
殷传生又拿出一份自称是通过朋友拿到的有王珀和一家名为宁波江北东方专科医院的合作协议,协议上写到: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与东方专科医院合作,给该医院拿出五个《宁波晚报》的广告版,殷传生说:“王珀当然从东方专科医院那里得到了广告费。当时我就质问过王珀是不是做了对不起长江广告的事情,王珀说给东方专科医院的五个广告版根本不是自己批的,是别人干的,他也不知情。”但殷传生从那后一直在寻找这方面的证据,后来他拿到了国力俱乐部与东方专科医院的协议书,上面盖着国力俱乐部的印章,“再后来我拿到了一份国力俱乐部专用章登记表,在这个表上,批准同意在东方专科医院的合同上盖章的签名就是王珀。在我的调查下,真相大白,就是王珀这个人在捣鬼。”殷传生说。
殷传生介绍,王珀在2004年8月和宁波谈合作的时候,拿的是“东北中海直工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用的名牌是“中信海直总公司东北公司,王珀,总经理”,殷传生说:“后来我才看到这个法人执照是漏洞百出:首先,在这个法人执照上的注册日期是2000年6月21日,而王珀和宁波合作的时候是2004年8月。他的这个法人营业执照从2000年之后就没有到工商部门验过,已经三年没有验过了,王珀竟然用过期的执照蒙骗了我们。这个人太可恶了!”
受到连带欺骗的还有殷传生的朋友——东海饭店老总李建国,他把东海饭店最好的18间客房以最低的100元/间的价格给国力队住,但后来没有结清账就离开了。因为这个事情,殷传生到现在还感到对不起自己的老朋友李建国。
不结账就逃离东海饭店
12日上午10点,记者按约见到了宁波东海饭店的总经理李建国。因为东海饭店是东海舰队的招待所和直属饭店,作为总经理和所长的李建国也是现役的团职军官,他一上来就说:“王珀带领的国力队在没有结账的情况下就离开了东海饭店,走的时候静悄悄地,连声招呼都没打,现在还有6万多款子没有结清,我们现在也正准备起诉王珀。”
据李建国介绍,东海饭店在2004年8月31日开始接待国力队,为国力提供了18个最好的房间,价格全部降至100元一间。“这个价格在宁波绝对是最低的,可是他们没有结完账就走了,他们的离开可以用逃之夭夭来形容。”东海饭店的金姓保安说。而东海饭店的财务胡会计说:“国力就是没有结账走的,他们不像男人。”
胡会计从财务办公室给记者找来了去年8月31日到11月24日国力的房费、餐费以及洗衣服的费用:8月份住宾馆只有31日这一天,消费是1800元;9月份是56600元;10月份是51400元;11月是27900元。餐费是107875元,加上洗衣费,国力在东海饭店的花费总共是250755元,最后国力队只给了19万,剩下的60755元没有结清。从账单上显示,在上面签名的有国力队的教练毕胜、领队王富春以及当时俱乐部的另一位负责人李立军。
胡会计向记者介绍:“因为东海饭店里面的东海餐厅已经承包给了个人经营,但国力队在那里吃饭基本都是签单不给现金,最后当国力无声无息地离开东海饭店时,他们拖欠餐厅的几万块只能由我们东海饭店垫付,王珀把烂摊子推到了我们身上。”
李建国说还有一件更恶心的事情:因为国力长期不给东海餐厅现金,餐厅后来不再给球队加菜,后期国力队在高兴的时候就出去聚餐,经常是到附近的金鼎饭店吃饭,“但我们没有想到的是,王珀带领国力去金鼎饭店吃饭后签下的名字竟然是东海饭店,最后只能由我们东海饭店给王珀垫付了2790元的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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