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4日,《足球》报刊登了“证据可送王珀蹲15年”一文,文中,宁波长江广告公司总经理殷传生称,他手中掌握一些关于王珀私刻公章、打假球、擅自转让广告版面的证据,暂时还没有移交司法机关。昨天殷传生向金报记者表示,手握这些证据的他,并不想把王珀置于死地,他想给王珀最后一次机会:还钱。如果在一个月期限中王珀依然不能还钱,他将诉诸法律,利用手中的证据“送王珀进监狱”。
指控一 王珀私刻公章骗钱
殷传生说,王珀从去年8月份开始向自己的广告公司借了85万元,但现在一直联系不上王珀,虽然他已经把王珀告上了法庭,但他一刻也没有停下对王珀的私人调查,“这段时间我就像私人侦探一样,从王珀在宁波的每一个角落查起,搜集到了许多可以将王珀绳之以法的证据,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王珀从到宁波开始用的就是他私刻的国力俱乐部的假公章,他就是用这个假公章从我手中骗走了85万元的。”殷传生说。摘自4月14日《足球》报
●金报调查
在记者面前,殷传生打开一个包裹单,里面有一张“东北中海直工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张“中海直工贸公司总经理王珀”的名片,以及一枚“东北中海直工贸公司”公章,这些就是殷传生所说的证据。
“这是一张过期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是人民币1996万元,注册日期是2000年6月21日。我查过,这张执照2000年之后就没有到工商部门年检过,而王珀就是拿这张过期执照和我签订了国力落户宁波三年以及广告换版面的书面协议。”殷传生边说边向记者展示这张执照的原件。
“王珀是2004年8月把这些东西邮寄给我的。过期执照上的注册资金蒙蔽了我,1996万元,从银行贷款1000万元不成问题。所以当时我就和他签了以上协议。老实说,王珀当时肯把营业执照、公章寄给我,确实让人感觉到他为人豪爽,信得过我。说得难听点,公章在我手中,我可以随便弄个协议,公章一盖,一切生效,但我不是那样的人。”殷传生语气比先前稍微平静了些。
“自从去年11月28日国力离开宁波之后,我已经知道王珀本人擅自转让广告版面,他还称是别人所为,我心中憋气,实在难忍,所以当时把公司的业务交给两位副总,独自一人,像个私家侦探一样走遍了宁波的大街小巷,终于通过朋友找到了为王珀私刻公章的人,同时也找到了代王珀去刻公章的人。”殷传生还进一步向记者阐述:“王珀私刻公章的原因,是因为李志民不肯给王珀公章。我后来核对过了陕西国力俱乐部的真公章与王珀的假公章,有明显不同。”
指控二 王珀收钱打假球
殷传生说:“上赛季一场中甲联赛中,王珀导演了一场放水给客队的球。我手头掌握了王珀在那场比赛前后的很多证据,现在我不会多说,以防他想办法对付,但可以透露其中一个证据,我手中有他在那场比赛之后收取巨额款项的单据,单据里面有买球一方球队的汇款账号,这笔巨款汇到了王珀的私人户头。”
殷传生说:“后来我拿到了王珀当时取钱的账单,而且知道了这笔钱的来源账号。我已经通过有关方面的技术手段得知了汇款的银行地址及对方的账户姓名,如果不相信的话,等到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时候,真相肯定会大白于天下的。”说完这番话,殷传生并不回避那场比赛的对阵双方,他说:“当时比赛的双方就是宁波国力主场对珠海中邦队。”摘自4月14日《足球》报
●金报调查
昨晚,记者电话联系珠海中邦俱乐部老总黎家信,向他求证。他在表示自己完全不知情的同时,也对俱乐部的清白进行了维护:“我去年不在俱乐部,今年才刚刚调过来,所以你说的我不清楚。不过我会向董事长反映这个问题,我相信中邦是清白的,不会干这种事,没人会买球。”随后,记者联系球队主教练马良行,后者也表示,球队不会参与买球。
在金报记者对这一事件进行追踪采访的48个小时过程中,记者打遍了所掌握的王珀的三个手机号码,均处于关机状态,因此,金报记者对上述事实无法进行有效核实和求证。而上述所谓的证据在未能得到法律采信的情况下,其有效程度还值得进一步证实。真相究竟如何,恐怕只有王珀和殷传生当面对质才能大白于天下。见习记者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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