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陕西国力公司总经理王珀针对《足球》报近期发表的有关他的一系列报道,于4月5日在哈尔滨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诉讼请求:被告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请求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万元。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4月12日正式立案受理。
起诉.事件回放
《足球》曝出王珀“四宗罪”
近来,原国力俱乐部在宁波的合伙人、宁波市长江广告公司总经理殷传生不断“爆料”,对国力公司总经理王珀进行指控。
今年3月18日、4月4日和4月13日,《足球》先后发表了《王珀冒充高干子弟行骗受害者追债九年妻离子散》、《西安事变,本溪小城谈“珀”色变》和《王珀作假有账单佐证、殷传生:我为他付过嫖资》三篇署名文章,曝出王珀“四宗罪”。一、私刻公章骗钱。王珀从到宁波开始用的就是其私刻的国力俱乐部的假公章,他用这个假公章从殷传生手中骗走了85万元巨款。二、假冒海军大校。王珀冒充海军大校,并利用此身份进行“诈骗”。三、操纵国力打假球。王珀涉嫌去年操纵国力打假球,他开价500万元欲“卖”给需要保级的对手7个净胜球,但最终由于双方在价钱上的分歧太大,谈判最终破裂。四、生性风流爱嫖。王珀爱嫖,并且有一次竟然是生意伙伴给他付了嫖资。
起诉.反应
王珀:《足球》报编造细节
近来一直沉默的王珀在《足球》报一篇又一篇炮轰之下,终于拿起了法律武器,在哈尔滨将《足球》报告上法庭。同时,王珀希望殷传生也将他所说的证据拿到司法部门,因为“如果他只是在媒体上说,我只能告媒体。如果他告到司法部门,那么我就可以告他诽谤!”
而对于有媒体说他由于心虚才关的手机,王珀报之一笑说:“原先我的话是有些多,很多好朋友都在劝我沉默一些,所以尽管《足球》报连续对我进行了一些失实的报道,我也没有回击!但现在他们有些变本加厉,这让我不得不说话!”
对于殷传生的指控,王珀表示,他首先要感谢国力在宁波时,殷传生所给予的帮助,但殷传生的指控都不是事实。王珀还特别提到,有关“开出500万天价打假球”的报道,“《足球》报登出的细节都是记者编出来的”。
《足球》:有充分事实材料
《足球》报总编辑刘晓新称,已经收到王珀委托的律师向《足球》报社长发去的律师函,但还没收到法院正式立案的通知,因此目前尚不想就此事做过多的解释和表明态度。不过,刘晓新对于《足球》报在新闻报道方面的一贯原则进行了阐述,他表示,这么多年来,《足球》报一直是本着真实客观的原则以及对中国足球负责任的态度来办报的,是把所知道的事情如实地报道给读者。《足球》报对于自己所报道的事情,肯定是建立在扎实公正的采访的基础上,并有着充分的事实材料才进行报道的。
刘晓新还称,《足球》报这些年来也遇到过类似事情,对于王珀起诉一事,不久将会给读者一个明确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