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山西省原平市对小区文体活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检查,检查的项目包括组织机构、活动形式、有无场地等内容。结果发现,在全市32个居民小区中,只有3个小区有着比较规范的体育活动场地,而其余29个小区根本没有,小区居民要开展文体活动自然受场地匮乏的制约。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小区建设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居民小区的建设过程中,从商业门市到医疗服务,从绿化到美化,从交通到通讯,从消防到安全,绝大部分基础设施都考虑的非常周到。但是据原平市消费者协会的一项调查却显示,许多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在居民小区的建设中,都忽略了体育场地与体育设施的配套,使小区居民虽然住上了宽敞的新居,却因无处健身只好再到马路上去锻炼,使得体育场地建设成为多数小区建设中的缺憾。
造成居民小区没有体育场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经济方面的原因,居民小区的体育场地与体育设施建设费用是该由住户来分摊,还是由政府财政来支付?再比如体育场地在土地与城建部门批复时,可不可以作为专门的体育用地来考虑?还比如按居民小区住户的多少,体育场地该建多大面积,该如何设置,需不需要听取一下体育部门的意见等等。据了解,在绝大部分居民小区的建设中,这些关系不是不好协调,而是根本就没有考虑去协调,因为体育场地与体育设施的配套与消防安全不一样,并没有成为城市小区建设的硬指标。
如今,我们都在倡导:一切工作都要“以人为本”。我想,在城乡居民小区建设中,更要有效地体现出这一点,不但要让城乡居民在小区中住的舒适,还要让他们生活愉快,特别像体育场地与体育设施配套这样的事情,不但要听居民们的意见,而且要听当地体育部门的建议,在小区筹建之初,就应该主动与体育部门协商,做好配套工作。
以笔者之见,如今许多中小城市,特别是县城,都喜欢建设宽马路、大广场。仅建一个大广场就需要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巨额资金。可是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大广场却绝大部分派不上用场,成了摆设。如果把建设大广场的钱用来做居民小区的体育场地与体育设施的配套工程,那岂不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因此,我们在经营城市的过程中。一定要进一步运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居民小区的体育场地建设作为一项硬指标来考核,让每个居民小区都有自己的体育场地,满足他们体育锻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