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熊的气数到头了,《孟菲斯商报》的专栏作家罗恩·希金斯甚至撰文说,如果史蒂夫·纳什是我们的就好了。
其实,纳什曾经有希望披上灰熊的战袍。1996年,当时的纳什还是一个毛头小子,他在当年的选秀会上首轮第15位被太阳选中。那年的灰熊还是联盟的新军,他们的选秀顺位很靠前,在首轮第三位选走了全能前锋拉希姆。纳什在第二场结束后,接受孟菲斯媒体采访时,说:“我知道至今为止,灰熊那边还会提起那年的选秀。我很坦白地表示,当年我的确也很想去灰熊(当时灰熊所在城市为温哥华),我是加拿大人,我当时就想我要是去那儿打球一定很快乐,可惜我知道,我有种强烈的预感,我不可能到那座城市去。”
一晃九年过去,纳什在季后赛首轮就遭遇了当年自己心仪的球队。本赛季的纳什,迎来了自己职业生涯的巅峰,超强的助攻能力也让太阳一发不可收拾。灰熊虽然在常规赛两胜太阳,可他们其实并不愿意首轮就遇上纳什和太阳。灰熊主帅弗拉特洛说:“我知道他(纳什)的能力,他们现在就有如当年的‘湖人表演时间’,纳什就是太阳的‘魔术师’。”弗拉特洛当年作为老鹰的主帅,曾带领老鹰领教过“魔术师”约翰逊、见识过湖人风光无限的“表演时间”,他说:“纳什比当年的魔术师还要快,比魔术师的攻击性还要强。”
阴差阳错,纳什后来从菲尼克斯去了达拉斯,去年夏季又重新回到了菲尼克斯,成功托起了太阳。纳什说:“我曾经以为自己会永远留在达拉斯,没想到……我恨那种感觉。所以,我选择了太阳,当然金钱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不过,最重要的是我知道我适合这里,他们需要一个像我这样有经验的后场指挥者,他们都很年轻,需要我的经验。”
也难怪孟菲斯人会说“如果纳什是我们的就好了”。看看三场比赛“白巧克力”威廉姆斯和纳什的数据对比,就不难发现,纳什光靠传球就给太阳创造了比灰熊至少多一倍的进攻机会,威廉姆斯虽然能在第二场拿下21分,可他只有2次助攻,这样的控卫其实是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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