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京瑞)昨天下午,国家体育总局田管中心就刘翔肖像权一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支持刘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刘翔的诉讼可以有力地推动全社会关注运动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会上,刘翔的代理律师出示了一份新证据——《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记者看到证书上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一栏包括:传播消费信息、为大众生活服务、主报出版、主报网络出版、相关发行、广告业务、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
律师认为,其业务范围不包括刊载新闻,该报是传播消费信息的刊物,不是新闻出版机构,不具有从事新闻活动的资格。按照法律规定,非新闻出版机构不得从事新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