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纪字(2005)8号
各赛区委员会、中超、中甲俱乐部:
在2005年6月4日进行的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十二轮第083场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队与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海信(地产)队的比赛结束后,河南建业球迷向球场内投掷杂物,并有少数球迷从看台试图冲入比赛场内,造成赛场秩序混乱,经公安干警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后,又有部分球迷涌向赛场外围堵,并砸碎大厅门窗玻璃,在社会上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根据《全国足球比赛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经研究,对新乡赛区做出如下处罚:
一、对新乡赛区提出警告;
二、对新乡赛区罚款30000元;
三、新乡赛区要认真总结,制定出整改措施,并于2005年6月16日前将整改方案上报中国足协。如新乡赛区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中国足协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严厉的处罚。
各赛区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2005年足球比赛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赛场秩序的管理,保证足球赛场的安全秩序。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代)
二○○五年六月十日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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