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悔没有读自己的大学第四年。我在大学的经历非常好,那也是第一次离开家生活。我在北卡结识了很多新朋友,充满乐趣。”
●“参加选秀时我根本没有对某个城市有偏好。在那个时候,我只想被选中。”
●“我在芝加哥的第一份合同为期7年,平均每年工资85万美元。第一年是65万美元,没有签字费。我的经纪人大卫·法尔克和当时公牛老板是乔纳森·科夫勒商量,如果每场观众达到6千人,我就应当有奖金。但科夫勒说,‘我不想有观众人数的附加条件。在第三位置上选他,他就应当让观众的屁股钉在体育馆的座位上。’”
●“在公牛前7年没加薪我没不高兴。钱不能驾驭我,我也不担心钱。一旦签了合同,我感觉就是上班出去挣钱,很开心。”
●“后来所谓乔丹转会到纽约是谣言。我的确和尼克斯有过对话。大约1996年或1997年我芝加哥的合同到期时,但没有下文。如果那时芝加哥不给我大合同,我会去纽约。如果芝加哥不在30分钟内答应我的条件,我会加入尼克斯,即便钱少一点。”
●“我当然还怀念篮球的快乐。正是由于这种快乐,我必须远离篮球场。这不是沉溺,是曾经的激情。”
●“勒布朗·詹姆斯进入NBA的头两年就很成功。而其他的新星,如科比、凯文·加内特、特雷西·麦格雷迪、杰梅因·奥尼尔等,这些人都花了至少三年才明白如何当一名职业球员。他们之间有不小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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