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帮身高2米左右、体壮如牛的猛男群殴,或许是一件蛮“过瘾”的事。7月29日晚,斯坦科维奇杯篮球赛,中国男篮与波多黎各队一战,即上演了一场“全武行”。
你出拳来我踢腿,这场空前绝后的群架,倒是挺刺激的,只可惜,观众们想看的是精彩的篮球比赛,而不是低劣的散打或者自由搏击。 如此即兴“发挥”,不仅背叛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精神,还极可能遭到国际篮联的严厉处罚。
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想弄清楚事件中到底谁是谁非,恐怕并不容易,事实上也没有必要,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即便是波多黎各人敢在北京撒野,也得有人“配合”。
需要指出的是,这起突发事件不经意间也暴露出咱们的种种其他问题——看台上的观众,居然也加入了“战斗”,将饮料瓶当成了“炸弹”,纷纷投入场内,以致场地成了池塘,接下来的比赛被迫中止;维持场内秩序的工作人员反应迟钝,相当长的时间内,竟然未能采取紧急措施;而赛事组委会负责人,也未在第一时间进行危机公关,令采访此赛事的个别外国媒体,进行了有伤我国形象的不恰当报道……
某些人将这一事件与2008北京奥运会联系起来,显然是别有用心。不过,倒也给我们提了个醒,一定要建立预防机制,只有这样,今后万一出现类似的事件,才不至于手足无措。
其实,在国际比赛中出现打架事件,对中国男篮来说,已不是第一次。2001年5月8日,在长沙举行的中美对抗赛上,中国队与来访的IBL全明星队发生了激烈冲突,双方球员互殴的画面,经一家卫星电视台的转播,清楚地呈现在全国球迷面前;2001年7月23日,在上海爆发了一场惨烈的群殴。中国队与黎巴嫩队在亚锦赛小组赛中拳脚横飞;2003年8月,中国球员与美国明星队“激烈对抗”……
打球变成了打架,原因颇为复杂,恐怕不光是球员文化素质较低能解释的。重要的是,作为主管单位的中国篮协理应“乱世用重典”,对球场上的暴力行为给予严厉打击,而不是做做表面文章拉倒,那样等于是姑息纵容。
打一场架,只罚款一至两万元,“杀伤力”实在太小。据了解,中国男篮个别球员已有了3次以上的打架经历,对这样屡教不改的人,不光要从经济上重罚,而且必须清理出队。
一句话,只有大大抬高打架者的成本,才能最大限度避免打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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