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卫北京报道 昨日(30日),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的心情比往日好了很多,他的案头摆放着一部刚刚出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新法第一次将有关涉及足球比赛的一些行为予以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介入,未来中国足协打击足球流氓等行为都将有法可依。
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新法的颁布将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第一次通过立法方式确保大型体育比赛的正常进行。该法案的第二十四条以六方面的内容规定了有关违法的处罚措施,其中重点便是针对足球。按照该草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该法案同时规定,对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比赛;违反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这意味着中国立法机构已经开始借鉴英国、意大利等足球发达国家打击“足球流氓”的经验,在未来再出现球场内外的暴力和干扰比赛进行的行为时,公安等国家职能部门将有法可依,在法律层面上予以处罚。
对现阶段中国足球而言,赛场上出现最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场内悬挂或者展示污辱性标语、条幅,比如深圳内乱时当地球迷悬挂对迟尚斌进行人身攻击的污辱性标语,或者某些中超主场对客队球员的侮辱性条幅等;二是近两年在中超赛场层出不穷的向场内投掷矿泉水瓶等杂物,时而发生击伤裁判、队员等暴力事件;第三个方面,则是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武汉赛区主场球迷经常会在主队进球或者取胜后燃放爆竹外,上海申花、国际等个别球队的主场燃放的冷焰火,也同样处在被禁止的行列。郎效农对此解释说:“目前包括德国等大多数联赛成熟的国家均禁止任何性质的焰火在赛场内燃放。我国的这一法律出台后,足协也将会尽快下发相应通知,彻底杜绝此种行为。”
其实,《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台对足球所产生的影响更多集中在球迷层面上,但之所以郎效农对此格外感到兴奋,在于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良好开端。昨天,在反复阅读这部新法之后,郎效农也感慨说:“中国足球联赛在近几年出现的很多问题都受制于足协自身的职能限制,无法得到根本上的解决。《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台,让我们对未来司法更多介入足球产生了强烈信心。”另一位足协官员也兴奋地表示:“像假球、赌球等问题在调查取证上足协根本无法做到,必须有公安、司法等具体职能部门介入才会有突破。有了全国人大这次和足球有关的立法后,我们也盼望着涉及足坛黑恶势力的现象能够早日引起司法界重视,通过立法给足球发展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