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0月15日电(记者刘卫宏、沈楠)“双计分制”在十运会柔道赛场掀起波澜,奥运冠军孙福明在比赛中“假摔”让出金牌。这一规则究竟是怎么回事?
国家体育总局竞技司竞赛处处长孙远富透露,“双计分制”从八运会开始实行,是全运会独有的计分规则,而且只对解放军代表团中符合规定的选手适用。
孙远富介绍,十运会实行的“双计分制”与前两届全运会相比的变化在于,以前要求解放军代表团必须是青少年选手才能实行双计分,而十运会放宽政策,允许解放军招收的专业队运动员也实行双计分。
按照《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双计分制”的具体计分办法是:运动员在单人项目获得名次,奖牌和分数分别给解放军代表团和原输送单位各计算一次;双人项目获得名次,解放军代表团计算相应的奖牌和分数后,两名运动员各按50%计入原输送单位;多人项目则只给原输送单位计算分数而不计算奖牌。
不过,有一部分解放军运动员不能实行双计分。这包括在入伍前已获得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等大赛前六名的选手,两次及多次入伍的运动员不能在同一个项目实行双计分。孙远富说,那些从小入伍、由解放军独立培养、已经和原单位不存在什么关系的运动员,也不能实行双计分。
孙远富说,全运会的运动员报名有名额限制,而解放军运动员选手多、水平高,为了缓解这一矛盾,“享受”双计分制“待遇”的解放军运动员,也可以在解放军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回去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全运会比赛。不过,拳击、击剑、柔道、跆拳道、摔跤、武术散打等项目的选手不能代表原单位参赛。孙远富说:“因为这几个项目属于对抗交手的项目,容易出现消极因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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