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束不久的全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在比赛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全国人不满意的情况,因而国人和世人纷纷担心,这些事件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上是否也会发生,因而影响了我国的对外形象。
我的判断是,就竞赛制度,规则的执行,裁判的尺度,仲裁的程序而言,原则上不会发生我国全运会上出现的那些问题,但谁也难排除个别人会出点事,但问题都会得到及时的公正的处理。 就便用兴奋剂问题而言,现在谁打“保票”不出阳性,但一出阳性肯定会按照规定予以处理,规定就得百分之百地执行,无所谓严肃不严肃。严肃不严肃在于立法,执法则是公正不公正了。就观众,特别是我国观众而言,问题在于引导和教育,问题在于公众的制止和监督,我相信不会大问题的。
我的判断的根据是,奥运会的竞赛完全是按照国际单项运动联合会的规则、规程、裁判法、申诉法来进行的。东道主只能由个别人参与操作,而满意制定规则和改变规程的任何权利。整个比赛的组织规则是有国际单项运动联合会派来的“多国部队”来领导,负责和实施的。东道主只能由个别人员参与操作,不能施加影响,对比赛过程中裁判和其他问题不满有固定的申诉程序。仲裁庭完全是由中立国家的无连联的专家们组成的,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告到国际奥委会体育法庭,这一套系统都是经过历届奥运会“考验”过的.我本人就代表国际排球联合会出任悉尼奥运会雅典奥运会排球比赛的主管和控制,我比较熟悉奥运会的那套严密机制。这套机制与我国全国运会会的机制是不同的。我国如果真的把全运会看成奥运会的演练,首先在竞赛和裁判机制上与奥运会接轨,少搞点“中国特色”。
幸福剂的问题从我国国家一级来讲一贯很严格的,这就是说坚决反对,决不姑息。从检测上讲是严格的,决不留空隙,在处理上是严格的,完全接国际和国内已公开的规定办。无严松之别。但是,到了省市区一改,还是有少数人铤而走险,造成了十届全运会前以及过程中的“反复”,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队伍是在国家的严格监控之下的,因此,我认为应该是可以放心的。
我猜想,可能出现的问题在于参加奥运会运动员和教练员的选拔之上,这里边是否产生过去有过的“行贿”主管者,“人情选拔 ”,“地方主义”等弊端。这是需要提醒和防止的,因为奥运会对运动员和教练员来讲都可以是一次重大的利益机遇。利益面前,权力起作用,就容易产生腐败。 (责任编辑:奔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