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正当人们以为春节前饱受欠薪非议的深足俱乐部可以暂且“偷生”时,一桩“涉外案件”却搅了好梦。中国足协昨天传出消息,如果深足在2月15日之前不能清欠,他们将被处以降级的“极刑”。
据悉,深足2003年的四名巴西外援堤亚哥、内尔松、马科斯和盖尔的工资、奖金共计约人民币400万元,此案已经惊动了FIFA,这也使得深足和中国足协对欠薪事件的“中国式处理”无法继续。事实上,早在去年圣诞节期间,国际足联便将裁决书传真给了中国足协,要求深足俱乐部必须遵照合同将球员的欠款结清。此后,深圳方面也确实着手清欠工作,而且已经在今年1月初将大部分的款项支付———但是他们将外援的合同工资和奖金都打了个折扣。老外当然不干,他们认为俱乐部不但应该百分之百地支付全额的工资、奖金,还应当承担近三年欠款的利息和罚金。于是,新的危机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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