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早在2004年年底,刘建生就曾身陷“涉毒风波”。2004年9月26日,辽宁中誉队在中超联赛第12轮比赛中主场1:5不敌大连实德队。比赛结束后,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例行尿液检查中抽查了刘建生的尿样。 值得说明的是,这种抽查完全是随机选择对象的,刘建生被选中,只是一个偶然。
10月下旬,反兴奋剂办公室公布了刘建生的A瓶尿样结果:阳性。A瓶结果公布后,刘建生以书面形式向辽足俱乐部和中国足协呈交了一份情况说明,他声称是因患“肺炎”后误服了某些药品致使自己尿检阳性。但是辽宁省人民医院的有关专家立刻驳斥了刘建生的这种说法,因为他的A瓶尿液被初步查出含有“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这两种现代药物中严禁使用的物质,这两种物质也是神经类药物冰毒的主要成分。在误服肺炎药的说法被推翻后,刘建生又抛出了“在酒吧被人陷害”的解释。在辽足俱乐部和刘建生本人的强烈请求下,中国足协决定在沈阳为刘建生开一个听证会,只要他能动用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无辜,那么中国足协将会免除对他的一切行业内处罚。
2004年12月8日,刘建生的听证会在沈阳时代广场酒店召开,但是刘建生却选择了缺席,让与会人士扑了个空,这些人里还有来自辽宁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代表孙增林。刘建生缺席听证会后,中国足协迅速作出了对其“停赛三年并罚款4万元”的处罚决定。而辽宁省公安厅也正式接手了此案,并做出了展开全面调查的种种准备。从此,刘建生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进入过公众的视野,连辽足俱乐部也跟他也失去了联系。
(沈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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