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胜 报道
本报讯申花俱乐部仍在全力争取“佩特案”的最好结果。俱乐部一名高层官员昨天表示,尽管俱乐部已向国际体育法庭交了100万美元作“押金”,但我们聘请的专业人士将根据抗诉程序,争取要回这笔钱。
佩特案由来已久。2003年3月,申花引进塞黑外援佩特科维奇,当时合同中有如下条款:倘若佩特一个赛季出场率不超过70%,申花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004年3月,申花俱乐部凭借合同中的这一条款,解雇了佩特。
之后,佩特与申花沟通未果后,于2004年接连将申花告上国际足联和更高一级的国际体育法庭。国际足联先是判定申花胜诉,但国际体育法庭却在今年2月中旬给申花发来传真,宣布申花败诉,同时要求申花支付100万美元赔偿金。接到国际体育法庭的判决书后,申花方面准备各种相关材料,并聘请律师反诉。但为了新赛季备战和引进外援工作不受影响,申花俱乐部在亚冠联赛开战之前,向国际体育法庭交了100万美元,不过佩特不一定能得到这笔赔偿金。
眼下,国际足联给予申花的建议是:国际体育法庭的判决必须执行,另一方面可以进行抗诉。这名申花高层官员透露,俱乐部将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现在看来,要回这笔钱,仍有一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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