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职业足球赛场上,充斥着类似吕刚脚踹班古拉这样的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那些危险的伤人动作,不仅让被侵犯者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也令中国足球的观赏性大打折扣。
案例一:
周海滨飞踹葡萄牙球员
在2006年5月25日进行的土伦杯季军争夺战中,中国青年队队员周海滨在比赛即将结束时飞踹葡萄牙队员脖子,致使对方立即倒地。 虽然当时双方在争球,但周海滨的动作明显是恶意的伤人动作,绝对的是冲人不冲球。
在将对方踹倒在地后,周海滨被主裁判出示红牌驱逐出场。而后他受到了鲁能俱乐部的处罚。
案例二:
小李明踢断杨光脚
2003年7月16日,上海德比战场面火暴异常,比赛开始10分钟,申花队队员杨光在一场混战中不幸被国际队李明铲倒,导致左脚骨折。据说赛前上海市足协有关官员曾专门提醒两队,希望不要出现流血事件,所以申花队主教练吴金贵赛后话中有话地说:“我们输得起这场球,尽管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案例三:
卢欣踢折周宁、邱忠辉
2003赛季的一场甲A联赛中,天津泰达队的卢欣过大的动作造成北京国安队队员周宁小腿骨折。 2004年联赛前的一场友谊赛里,卢欣又让北京队的邱忠辉右小腿粉碎性骨折。
案例四:
忻峰让高价外援断腿
1999年3月23日的甲A联赛开幕战,上海申花主场对天津泰达比赛的第20分钟,申花后卫忻峰的一个飞铲让泰达花20万美元签来的乌拉圭外援巴茨断腿。虽然事后上海申花致电天津泰达就忻峰伤人向天津队巴茨表示慰问,但依然引发了各方的争论,当时天津队的主教练金志扬要求中国足协应该严肃球场纪律。
案例五:
叶志斌开创踢人先河
中国联赛那么多的恶性断腿事件,年代最久远应该是1998年广州太阳神主场对上海申花,叶志斌背后铲球令申花外援莫拉骨折。这其实是中国足球职业化以来第一起比较恶劣的球场暴力。
案例六:
施连志飞踹高峰
1996年的甲A联赛,北京国安主场对阵天津。比赛中,国安队队员高峰突入禁区,天津队门将施连志弃门出击,冲高峰跑去,一脚踹在高峰的腹部,后者当即倒地不起。
文/本报记者 王亮 (责任编辑:ocelo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