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外援签约之前,深足本来有很多前车之鉴,但他们并没有汲取教训。
阿莱克斯叛逃案
今年初,北京国安与27岁的外援阿莱克斯签订了3年合约,但此后阿莱克斯却私自与罗马尼亚迪纳摩俱乐部签下了转会合同。 尽管国际足联规定阿莱克斯在合同期内解约必须通过俱乐部同意,在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才能走人,但整个事件最吃亏的还是国安,用700万元人民币的代价签下的阿莱克斯,罗马尼亚迪纳摩只支付了20万美元的违约金就将其带走阿莱克斯,国安并未要足此前提出的50万美元的赔偿金。合同规定阿莱克斯的违约金只有100万元。
百万美元赔偿案
2003年,急于引进高水平外援的上海申花队相中了佩特科维奇,在此人与原俱乐部还存在合同纠纷的情况下就匆忙签下了合同,结果佩特科维奇的旧东家告到了国际足联。折腾一番后,佩特科维奇代表申花征战的时间从3月拖到5月,也成为了“百万美元赔偿案”的导火索。按照合同,佩特科维奇必须“保证70%以上的出场次数才可能领到全部的100万美元年薪”,在夺得当年的甲A冠军后,申花根据这一条款只愿意支付部分薪水。佩特科维奇因此把申花俱乐部告上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索赔100万美元违约金。
维拉离奇失踪案
2004年,中超球队的外援名额从4名减少到3名。2003年12月,申花俱乐部宣布与佩特科维奇解约,引进22岁的乌拉圭中场球员皮特·维拉,当时申花以60万美元转会费引进这位年轻外援,签的是4年所有权加上一年优先续约权。但是维拉只在2004赛季效力于申花队,其水平也未得到认可,此后突然离奇“失踪”。 (责任编辑:myw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