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艾冬梅等人起诉王德显一案已经拟定11月9日开庭,但取证却遇到了绊脚石:郭萍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不肯开具正规的身份证明,银行可能因为证明不足拒绝给郭萍出具账户详单。
郭萍在西单北大街的工商银行查出一个名叫“郭平”的账户,经核实身份证号,发现确实是自己1999年到2002年的工资帐户。 但是因为户主姓名不一致,银行需要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提供正规的证明,以证明郭萍和郭平本是同一人。昨日,郭萍老家的哥哥才打来电话,说公安局不给开证明,拿到手的只有街道办事处手写的一张证明,但是有公安局的盖章。这份证明昨天已经寄出,但艾冬梅介绍:“我们普通老百姓没有关系,公安局说身份证号一样就是一个人,不给开证明。可是银行要那种带五角星的正规证明,否则不给(账户详单)。这份证明只能先寄过来看看,不行只能等法院开庭由法院出面提取证据了。这样就拖得太久了。”
而郭萍的账户怎么会写成“郭平”这个名字呢?据艾冬梅所说,“郭平”才是郭萍本来的名字,1999年开账户的时候王德显用的是郭萍以前的身份证,后来王德显说郭萍年龄太小让她改过一次年龄,才变成了现在这个名字。而以前那个身份证据王德显说是弄丢了,郭萍补办的身份证上就沿用了现在这个名字,造成了与以前账户的不符。艾冬梅抱怨:“他经常拿我们身份证,说办这办那的。”
对于此事,艾冬梅等人的代理律师许子栋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等街道证明寄到北京后,询问银行的态度再做决定。
(特约记者 陈迁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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