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北京时间10月26日,第六届城市运动会柔道比赛在湖北大学体育馆进入第三个比赛日,共产生了四个级别的金牌,四场决赛过程中都曾经出现七名裁判合议讨论进攻是否得分的场面。
“这说明比赛非常激烈,”一直在场边观战的举摔柔运动中心副主任宋兆年接受搜狐体育专访时这样解释。在以前的国际比赛中,都只有3名裁判,即场上的主裁判和两名副裁判,但在随后的国内比赛中,为了对比赛更加公平的判罚,又在场下增加了两名裁判长和两名仲裁。“这是为了更加慎重地裁判比赛,裁判长和仲裁在场下,大家在不同的角度观看比赛,对于判罚有不同看法时,能够有不个角度的准确看法,大家共同商议一下取长补短,能够做出一个慎重的判罚。”
出现裁判合议的情况,通常是由于场上的主裁和副裁意见不一,或者是主裁对于某一个判罚心里没底,这个时候三名裁判会在一起进行商议。此外,如果是场下的裁判长对于某个判罚有不同意见,也可以示意主裁,将几名裁判召集进行商议。商议的结果以多数意见为主,在本届比赛中,通过七名裁判商议,有的改判了有的维持了原判。
在以前的国际比赛中,只设有一名主裁判和两名副裁判,所有的判罚都由三名裁判说了算。此后,中国首创性地在场下设置了裁判长和仲裁,增加了四名裁判的同时,也让比赛更客观,评判更慎重,中国的做法被国际柔道联合会采用,在国际比赛中推广,在明年的奥运会上也将采用三名场上裁判、两名裁判长、两名仲裁。(搜狐体育 陈书佳发自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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