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就联赛第14轮山东鲁能泰山队与武汉光谷队的比赛中,汉军助理教练国作金抗议裁判判罚的行为作出了处罚:停止国作金2008年中超联赛比赛进入替补席8场,并罚款人民币6000 元。
这也是武汉队本赛季的第二张罚单。
中国足协在处罚决定中这样说道:“武汉光谷南益队助理教练员国作金多次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指责、辱骂裁判员,严重干扰了裁判员的正常工作,被裁判员罚离替补席。国作金的不冷静行为,在赛场内外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在当场比赛中,主裁王学庆对武汉队作出了多次有失偏颇的判罚,激起武汉俱乐部和队员的愤慨,当时助理教练员国作金因不满裁判判罚而被罚上看台。对于当值主裁判王学庆的判罚,武汉足球俱乐部已经提出书面材料进行质疑和控诉,但由于此前足协对国作金的处罚已经作出,想要更改已不可能。俱乐部总经理徐志强表示:“现在足协要罚,我们也没办法,相关材料已经寄达足协,我们将根据足协的答复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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