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三聚氰胺?
刘俊生
从网上搜索“三聚氰胺”,得到的解释是“三聚氰胺性状为纯白色单斜棱晶体,溶解后无色无味”。再搜索“假球”,百度上说的明白,“简单说假球就是不真实的比赛,某些人为了自身利益,通过收买对手,收买本队,收买裁判等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把假球比作足球比赛中的“三聚氰胺”或许有所不妥,但相较之下,两者确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从本质上讲,无论打假球还是掺杂三聚氰胺,出发点都是为了损人利己。从技术上讲,三聚氰胺之所以这么多年大行其道而不为人知,主要是它的“无色无味”并且含有大量的氮分子,在普通的仪器检测之下竟然显示为高蛋白含量。
假球呢?高明的作假者也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觉,一个假摔,一次假哨,一次“失误”,甚至一个毫不起眼的动作,就可以彻底改写一场比赛的比分,进而让得利者升天,使失利者入地。
多么简单而绝妙的相似!真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
其实,除了假球、三聚氰胺之类的案件并不可怕,令人恐怖的是当事人事后的表态。牛奶受污案件事发后,哪个公司的老板不是要么一脸无辜,指摘他人,要么信誓旦旦,感天动地。其实呢?只有他们最清楚自己怀着怎样的鬼胎!
他们就像假球的操纵者有一样的心理:反正你也查不出来,我就是不承认,还能怎么办?如果真的查出来呢?大不了大家一起完蛋。
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侥幸,尽管这么多年每到联赛后期大家都睁大眼睛,尽管一有蛛丝马迹就群起炮轰、口诛笔伐,但还是抓不到黑手,也就没能办成铁案。
但影响却是深远的,可怕的。两年前,一位足协的高层人士亲口对我披露内情:一位已经签约为中超冠名的美国知名企业老板,在读了一则美联社报道中国联赛假球现象的文章后竟然不惜偿付巨额违约金而终止了赞助合作。
那位足协官员感慨:人家考虑的是名誉的巨大损失。本来以为足球在中国如何火爆,却没想到足球的形象如此糟糕,那花钱赞助足球岂不是自取其辱?
从贾秀全当年喊出的“三号隋波”,到后来成了“葫芦官断葫芦案”的渝沈之战,再到今天引发巨大争议的陕沪之赛,尽管假球呼声喊得震天响,但最终也只能不了了之。三聚氰胺的“无色无味”,岂是寻常仪器所能查出来的?假球也是一样,不具备明察秋毫的火眼金睛,没有确凿的证据,当然是无法揭穿那些苦心孤诣设计出来的骗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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