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武汉足球俱乐部因状告无门最终选择了退出;广东凤铝篮球俱乐部在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都走不通的情况下也只好挥泪退出;于芬举报周继红侵吞百万奖金案眼下还没有结束的迹象,但外界不断有人猜测,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以于芬的“退让”而不了了之……
冲冠一怒“民告官”,这个冬天,体坛充满了带着情绪化的诉求声音,这种“情绪”犹如流感,致使主角大有“粉墨登场”的意思。
然而,让人颇感无奈,却也让“状告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告官”的结果是大多都选择了“退出”?一直为业内人士津津乐道的“司法介入”咋就那么难以实现?
冬天来了,体坛里的人们就像是困在“黑洞”里的刺猬——近了怕扎,远了又怕冷……
诉诸法律 是无奈还是自救 “如果有选择,没有人会愿意退出。毕竟退出中超后,损失最大的还是武汉俱乐部。单纯从经济角度计算,大股东光谷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损失在5000万元左右,间接损失约在3个亿。”虽然已事隔多日,但武汉俱乐部一官员在谈到“退出事件”时依然可以清晰感到他们在“退出”时的无奈和情非得已。据记者所知,光谷作为武汉俱乐部的第一大股东,占股75%,实际上就是出资方。从2004年介入武汉足球,基本每年对球队的投入都在4000万元左右,今年光谷的投入更是高达6000万元。而这几年来,俱乐部在基地的建设上也至少花销了1亿元。然而一句“退出”,光谷在足球上的投入就全都化为了乌有。
“难道就没有比退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吗?”尽管这样的假设已经毫无意义,但这位武汉俱乐部官员却依然口气坚定地说道,“那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选择退出。”
事实上,在武汉光谷队被中国足协判了“死刑”后,曾准备效仿篮球俱乐部广东凤铝组成一个律师团,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武汉俱乐部的权益,但最终却没了下文。“我们当时的确是想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说法,但后来在咨询很多律师后,他们都认为光谷如果上诉,胜诉的可能性近乎于零。因为在中国足协章程里已经明确规定,俱乐部和足协之间的争议不得递交法院。”该武汉俱乐部官员坦言,既然武汉队是在中国足协注册,就等于认可了这个章程。
与武汉光谷最终选择放弃和中国足协打官司不同,凤铝始终在寻求法律方面的援助,但最终的结果却和武汉光谷的结局一样,只能以“退出”来表达自己对中国篮协的不满和愤慨。然而凤铝的悲情退出真的能换来他们所期待的那样:“使篮协在制定规则时更加合理化、公开化、透明化,不要让第二个"凤铝"出现。”
中国体育“黑洞”谁制造 其实无论是武汉光谷、广东凤铝的退出,还是正在进行的“于芬举报周继红侵吞百万奖金案”,表面上看好像矛头对准的都是各自的协会,但实际上考问的是国家体育总局的行政监督权力。究竟是谁赋予我们行业协会如此大的权力?为什么“民告官”的最终结局只能以“退出”收场?“应该说,随着中国体育在世界体坛地位的不断攀升,体育行业协会在管理体育组织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正因如此,他们手中的权力也就越来越大。通常来讲,所有体育行业协会都是以同专业体育项目的群体为主体,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自律性的行业管理组织。但事实上,这些行业协会从制定行业的法规到判定行业纠纷、行业的商业利益、奖金的发放,甚至处理违法乱纪,都由他们一人说的算。就拿中国足协来说,虽然还有一个与之并存的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但他们却一直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两者都是独立的法人机构,足管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事业单位,而足协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法人。这也就难怪中国足协常常会把自己当作凌驾于俱乐部之上的管理者,无法为俱乐部的利益有效服务。”昨天,一业内人士面对中国体坛最近接连出现的“退出”风波直指症结所在。
据这位业内人士讲,其实无论是中超联赛还是CBA都不能称之为“职业体育”,而正是这种伪职业体育才导致两大联赛在发展过程中漏洞百出。“像篮协所规定的"地域分布平衡原则"和"民主投票表决"看似中国篮球的两大特色,但实际上这种规定未必科学。”该业内人士直言,在中国足球、篮球从专业队转变为俱乐部队,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受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限制,很多地方缺乏法制的规范化,也就间接为今天中国体坛频繁遭遇“民告官”事件埋下了定时炸弹。
司法介入为啥就这么难 在广东凤铝做出“退出”决定后,很多媒体对凤铝遭遇表示同情的同时,更多的是看到了凤铝“退出事件”背后的积极一面。“凤铝告状”事件将中国篮协漠视法制精神、市场规律和公共权益的诸多弊端暴露于众。虽然不一定得到希望的裁决,但这次事件已掀起司法介入中国职业篮球的序幕。“中国足球应该算是最早喊出让司法介入联赛的项目,可时至今日,面对假球、黑哨以及俱乐部遭到的不公待遇,依然是无法可依。中国足协依然在扮演着拥有至高权力的审判者。国外许多足球发达国家早就把体育法制引入到了足球圈里。应该说,中国足球的发展道路并不是无迹可循。可为什么迟迟无法司法介入,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问题。”昨天,一足坛名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语重心长地说道,“足球就是一个例子,所以指望通过凤铝退出来掀起司法介入中国职业篮球的序幕,根本就是不现实的。”
目前在中国体坛,治理体育“纠纷”主要还是依靠一个带有行政性质的国家体育竞赛监察委员会,但如此内部治理难免会给给许多腐败现象提供生长的土壤。正如体育研究专家金汕最近在针对“于芬举报周继红侵吞百万奖金案”时所言,“当一些足球俱乐部、篮球俱乐部,包括于芬检举事件有理无处讲时,与其说是他们的尴尬,不如说是当今体育法律的尴尬。”
(记者 赵姝) (来源: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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