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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西安站)竞赛规程

    搜狐体育讯 一、主办单位:

  中国台球协会

  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体育局

  北京浩凯国际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陕西省台球协会

  陕西唐苑园林观光有限公司

  四、指定器材:

  星牌台球桌(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五、比赛时间、地点:

  资格赛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1日

  资格赛地点:西安市红枫叶桌球会所星牌旗舰店

  正赛时间:2008年11月13日至17日

  正赛地点:陕西网球中心

  六、比赛项目:

  斯诺克个人赛

  七、参赛资格:

  (一)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最新排名前32位的选手;

  (二)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分区赛获得出线权的16名选手;

  (三)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外卡选手;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选手务必于2008年11月9日前登陆中巡赛官网www.my147.net.cn报名或打电话:029-84335366报名;

  (二)所有选手进入32强后方可享受赛会提供的免费住宿;

  (三)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外卡选手进入16强后,奖金兑现50%,不计积分;

  (四)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进行身体检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资格赛和正赛两个阶段进行,全程为单败淘汰赛;除决赛外均采用7局4胜制,决赛为9局5胜制;

  (二)按规定进入外卡轮后的比赛为正赛;

  (三)2008年全国最新排名前8位的选手为种子选手,按蛇形排阵进位直接参加16强比赛;

  (四)分区赛获得出线权的16名选手,与2008年全国最新排名17至32位的选手需参加资格;

  (五)资格赛中,分区赛获得出线权的16名选手抽签对阵2008年全国最新排名17至32位的选手,获胜者进入32强;

  (六)上一轮胜出的选手相互间抽签对阵,获胜者进入外卡轮比赛;

  (七)上一轮胜出的选手抽签对阵中国台球协会指定外卡选手;

  (八)上一轮胜出的选手抽签对阵2008全国最新排名9至16位的选手,胜出者进入正赛16强,对阵种子选手。

  十、奖励:

  冠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30000元

  亚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15000元

  3-4名各获奖杯一座,奖金各人民币9000元

  5-8名各获证书一份,奖金各人民币6000元

  9-16名奖金各人民币4000元

  17-24名奖金各人民币2000元

  25-32名奖金各人民币1000元

  单杆高分者获奖杯一座,奖金5000元 (1名)

  单杆147分选手获奖杯一座,奖金14700元

  十一、仲裁、裁判人员:

  仲裁委员会主任:王涛

  仲裁委员:张晓冬 张毅图 吕康明

  裁判长:吕康明

  副裁判长:邓世豪

  裁判员: 由中国台球协会指定

  记录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十二、报到时间、地点:

  工作人员、裁判员、参加资格赛的选手请于11月9日(18:00点前)报到,晚上20:00点抽签。

  地址:红枫叶桌球会所星牌旗舰店(陕西省西安市丰庆路1号,水司十字西北角,财富广场5F)

  联系电话:029-84335366 13991128266

  联系人:李燕

  排名1至16位的选手和中国台协指定外卡选手必须于11月12日(18:00)前报到。

  地址: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厦(丈八东路8号)

  酒店电话:029-88586888

  联系人:李燕 13991128266

  陕西台协联系人:吴长根 13991309778

  十三、参赛经费:

  (一)除分区赛获得出线权的16名选手外,其他每名参赛选手向赛事组委会交纳报名费200元;

  (二)赛会负担32强选手和外卡选手比赛期间住宿,其它费用自理;

  (三)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酬金由赛会负担。

  十四、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二)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四)比赛场地禁止吸烟,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五)选手比赛时必须着标准比赛服装(系领结,穿马甲,深色西裤,黑色皮鞋);

  (六)参赛选手参加各类正式活动时必须按要求着西装,系领带。

  (七)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八)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九)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台球协会认可;

  (十)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十一)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

   中国台球协会

  2008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曹立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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