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滨成功加盟埃因霍温俱乐部,对中国足球而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也是中国球员迈向自由转会的重要一步。
撰稿·晨 曦(特约记者)
北京时间2月11日,踏上欧罗巴热土的中国球星周海滨正式披上了荷兰埃因霍温足球俱乐部的19号战袍,并受到中荷两国媒体和球迷前所未有的关注。作为中国球员,他并非到欧洲五大联赛踢球的第一人,也不是加盟埃因霍温的第一人,然而他却是中国体育史上第一个利用国际惯例,公然挑战中国体育旧有制度的运动员——多年来一直禁锢着中国球员自由转会的中超转会规定,竟在一夜之间被这个80后的青年颠覆,所以说2009年“周海滨转会事件”是注定要写进中国足球的历史的。
终结“一边倒”
瞒着俱乐部,瞒着队友,也瞒着中国足协,在没有支付俱乐部一分钱转会费的情况下,周海滨成功地以自由球员身份转会到荷兰埃因霍温队,这给中国足球实实在在地上了一课。
放眼中国足坛,球员对“自由转会”的抗争,屡见不鲜,甚至在中甲球队也出现过。比如,2007年初,河南建业队5位队员为了争取更好的工作合同而罢训,然而在中国足协制订的“霸王”条款之下,最后以球员接受处罚、恢复训练而告终。
在任何一个行业,出现劳资纠纷都很正常,但像中国足球这样“一边倒”全都以劳方失败告终的现象却令人深思。追根溯源,还在于中国足协制定的土政策。按照中国足协的转会规定,中国职业球员与原国内俱乐部合同到期后,即便未与原俱乐部签订新工作合同,30个月以内的所有权仍隶属原俱乐部或者所在地会员协会。也就是说,即便是已经被原俱乐部拒绝续签合同,但球员不经同意仍不能代表其他俱乐部踢球。
职业球员原本就是吃青春饭的,职业生涯最多也就是十几年时间,用30个月的时间换取自由身,这个代价几乎是任何人都不敢付出的。“别说30个月,就是3个月,不系统训练,不打正式比赛,状态就大受影响了。如果真是30个月不打比赛,就算到时候能自由转会了,谁还要啊?都已经成废人了。”一位曾经与俱乐部有矛盾的队员在解释自己为何妥协时如是说。也正是“30个月保护期”这个土政策给了俱乐部尚方宝剑,令球员在同俱乐部的博弈中处于绝对弱势地位。
然而,土政策毕竟是土政策,这其中的“霸王条款”只能限制中国球员在国内的转会,却限制不了中国球员走向国际赛场。因为在国际足联的《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则》中有明确规定:“一名职业运动员在与其现签约的俱乐部的合同结束、或将在6个月内到期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地与另一家俱乐部签约。”这是国际足联给予世界各地球员的“尚方宝剑”。
当年,国际足联这项保护球员利益条款的诞生是因为一位欧洲球员让·马克·博斯曼的不懈努力。博斯曼曾是比利时乙级联赛列日队的一名普通队员。1990年合同到期时,他打算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队,但敦刻尔克队给不出列日队所需的转会费,所以未被放行。由于博斯曼不再是列日队球员,而且又无法去别的俱乐部踢球,为此收入大为减少,职业生涯也很快走到了尽头。面对这种不公平的遭遇,博斯曼将列日队告上法庭。经过长期艰苦的诉讼,博斯曼最终赢得官司。1995年12月15日欧盟法院裁决:博斯曼及欧盟的所有球员在合约期满后,可在欧盟成员国内自由转会。这就是国际足坛赫赫有名的博斯曼法案,原本不知名的欧洲三流球员博斯曼也因此被写入世界足坛的历史。
依靠博斯曼法则,周海滨成为了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中国球员,他成了中国的博斯曼。2009年春节期间,他自做主张,和经纪人罗曼一起秘密与埃因霍温俱乐部签约,而且这一切中国足协、山东鲁能俱乐部、国内媒体和球迷均不知情。直到2月6日周海滨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时,相关方面这才“醒”过来:原来周海滨真的要走了,而且任何土政策也阻挡不了……
应该说,周海滨自由转会成功,暴露出中国足球“土政策”的落伍和故步自封。其实媒体早就透露周海滨要挑战中国足协和俱乐部的权威去国外踢球的消息,足协和俱乐部却反应迟钝,一直无动于衷不去补救,想当然地以为自有“土政策”在手,不行就用不给开国际转会证明相要挟,看你能跳出我的手掌心。如今,中国足协和山东鲁能俱乐部才明白,“土政策”要挟完全是徒劳的,因为按照国际惯例,你足协不给开转会证明,周海滨还可以请求国际足联开转会证明,周海滨的转会完全符合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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