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就“谭望嵩飞铲杨智”事件做出决定:谭望嵩停赛5场、罚款25000元,认为谭望嵩的这个动作属于严重的技术犯规,这个动作应该直接被出示红牌,但纪律委员会并没有把谭望嵩的这个动作定性为恶意暴力行为。
回放京津之战,谭望嵩最后时刻在队友传中后,奋不顾身地抢点,至少表现出了一种不言放弃的精神;而北京队门将杨智奋不顾身地出击,也体现出非凡的勇气。但是这一切恰恰是有两次恶意前科的谭望嵩铲到了杨智而有些“质”的变化,也因为京津之战的特殊性而被赋予了强力的火药味,“暴力小子”的一次非恶意暴力行为因而也被放大。
这几天,谭望嵩被口诛笔伐,甚至有“终身停赛”的呼声,其理由一是认定为恶意暴力行为,二是因为谭望嵩有两次恶劣的前科,“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谭望嵩在去年奥运会和对北京队的比赛中两次恶意犯规的确是比较恶劣,他当时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就事论事,前两次是恶意而暴力,并不代表第三次就一定是恶意而暴力,更不能因为有所谓的前科就对此次事件的性质而附加感情的色彩。
技术犯规是竞技体育的一部分,而严重的技术犯规和恶意的暴力行为性质则是不同的。北京球员当年不也把天津的某球员踢得不能进国家队吗?把某队员铲得皮开肉绽半年不能下地吗?而天津球员也不含糊,数次大战,屡屡铲翻,甚至废掉对手。这些绝对都是人人喊打的暴力行为。
谭望嵩这次无疑是一次严重的技术犯规,他受到了惩罚。但该是啥就是啥,谭望嵩要承担应该承担的,绝不能因是京津之战的特殊性而把性质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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