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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幕后的中超黑白 欠薪不再只是个案

2009年06月26日03:3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东方早报

  罢训——一个与职业足球不搭界的词,却始终与中国足球紧密相连。四川全兴、重庆力帆、陕西国力、湖南湘军、河南建业、深圳、辽宁、天津……“罢训”几乎遍布中国足球每一个角落。中国足坛缘何罢训不止?深层次的根源只有一个:劳资纠纷,正所谓欠薪不停,罢训不止。

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日益健全的今天,球员们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就行,何必走罢训这样极端的道路?事实并非想象中那样简单,球员工资标准要凭借投资人热情、球员工会缺失及球员法律意识淡薄等多方面因素造成了中国足球从业者在规避风险方面常因无法可依而不得不“哑巴吃黄连”,或者走向极端。

  东方早报记者 张宴飞

  欠条已是中国足球的“老朋友”。

  欠薪不再只是个案

  投资足球的老板或企业,大多给人财大气粗的感觉,但缘何屡屡出现欠薪的丑闻呢?欠薪,为何成为中国足球俱乐部中如此普遍的现象,它又是从何时潜入中国足球原本健康的肌体的?

  这还要追溯到甲A中后期,随着转会和市场关注度的迅速提升,球员的工资和转会费等额度也迅速攀升,使得国内足球时常偏离了正常的发展轨道,出现了所谓的“泡沫足球”,这也为后来的欠薪之祸埋下伏笔。2003年以后,中国职业俱乐部不堪负重,开始了大面积的欠薪,银根的紧缩直到今天还未停止。

  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中国俱乐部普遍缺乏造血的功能。事实上,中国俱乐部恐怕没有一家是盈利的,球员工资的标准、发放是否准时更多凭俱乐部投资人的热情。如国外俱乐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电视转播、门票、赞助商,在中国的俱乐部中都几乎接近于无。所以,过去出现年终足协为俱乐部分啤酒的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方面是球员高工资、转会费积重难返;一方面,俱乐部又无法开源造血。最后只能在节流上做文章了,于是包括欠薪在内的各种措施都成为俱乐部省钱的重要手段。很多球迷都不会忘记,2004年11月,一幅极具震撼力的照片以半个版、5栏的巨大篇幅出现在深圳一家报纸上,画面上是当时深圳科健队队员高举横幅在深圳街头向俱乐部抗议并讨薪的全家福场面。

  阴阳合同已成行规

  众所周知,劳资纠纷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到底是谁守约、谁违约,谁有责、谁免责,谁多责、谁少责,一看合同便基本上可以辨别是非。然而,中国足球的劳资纠纷,一个重要原因恐怕就在于“合同”本身大有问题,合同不明,合同不清,甚至在一份“公开合同”的背后另有“地下合同”。

  在中国职业联赛里效力的球员和俱乐部之间,往往都会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由中国足协统一制定和发放的“标准合同”,上面所签订的薪金标准符合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才能够被注册从而获得联赛的参赛资格,而俱乐部与球员之间还存在一份更为详细的有关比赛奖金和真实薪金标准发放的合同。那是一份不需要拿到足协去备案,仅仅存在于俱乐部与球员之间的“秘密协议”。有的俱乐部愿意将它称之为补充协议,有的俱乐部说是“附加条款”,因为这样会给这份见不得光的合同赋予一个更加“合法”外衣。2005年8月,申思上诉国际欠薪案时,曝光的“阴阳合同”可谓最为有名。在这两份合同中,申思的年薪相差17倍,差额达230多万元!

  俱乐部为什么会和球员签订两份合同呢?一位长期在俱乐部工作的人员透露:“这也是甲A后期恶性竞争积累的结果,在那个足球膨胀的年代,各俱乐部为了招揽球星,都会在私底下做足文章。其实不光是工资合同,还有转会费也是一样。过去几年的标王表面上转会费都在500万之内,完全符合足协核定的标准,事实上却远不止这些,像一位北方国脚当年转会到南方俱乐部,真实的转会费和标价至少相差300万人民币左右。”

  “阴阳合同”的存在,“糊弄”了足协,却另一方面也让球员无形中处于被动,因为“地下合同”的法律效力很难说得清。

  维权缺乏机构,

  球员一夜间成弱势群体

  除了“阴阳合同”造成的问题之外,缺乏工会维权组织,球员法律意识淡薄也是足坛劳资纠纷中球员处于极弱势地位的原因。

  比如,按照中国足协有关“俱乐部拖欠运动员工资奖金超过5个月可以成为自由人”的规定,被拖欠了6个月工资的泰达球员基本都可以成为“自由人”。不过在接受采访中,天津队的很多球员基本都不了解这条规定。因为我们的球员“无知”,对于一些常识性、常规性的规章制度,根本就没有认真学习与研究过,自然也就不可能拿起法律武器去确保自己的利益。同时,球员作为“弱势群体”,存在着“不敢告”、“怕穿小鞋”的心理。久而久之,只能是让足球管理者更加得寸进尺。

  年初,冯萧霆、周海滨自由转会,对中国足坛的冲击不亚于地震。“周冯”成功出走,关键就是合理利用了国际足联的转会规定,导致实德和鲁能只能“哑巴吃黄连”,连中国足协也不得不在FIFA有关条文面前“低头”。为什么其他中国球员就不能拿起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有越来越多的球员投身其中,学会合理合法地保护自己,才能真正促进中国足球的法制化。

  新闻背景

  天津队罢训和那张

  没签成的“阴合同”

  23日,天津泰达球员集体罢训,又一次震惊中国足坛。据了解,泰达球员选择罢训主要是总经理李广益向已经四轮不胜的队员们下达了一个“命令”:在6月30日前,他会给所有没有与俱乐部签订今年工作合同的人最后一次签约的机会。所谓没有签订的合同,就是真正涉及到今年的工资奖金收入的“秘密协议”——即“阴合同”。

  根据李广益最初的想法,他希望用目前给每个球员的工资标准,以每年1%到2%递增的速度作为“诱饵”,以主力不低于全年90%甚至95%的出场率和相应的联赛成绩作为附加条件,把曹阳、王新欣、杨君等用三年,吴伟安、王霄、迟嵘亮等用两年,蒿俊闵、谭望嵩等年轻球员用五年的合约一揽子签下来,当然他没有忘记加上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俱乐部有根据球员表现和状态对工资做出上浮或者下调的权利。

  后来因为双方僵持,总经理李广益收起了那份长期的“阴合同”,只与球员们签订“阳合同”,即签订一个长期的给足协用来注册的“框架合同”。然而随着事态的演变,球员们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因为与俱乐部签订的这份“框架合同”成为了李广益要挟队员签订“阴合同”的武器。 张宴飞

  

(责任编辑: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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