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赵睿】前天下午,中国足协邀请包括本报在内的京津两地的部分媒体座谈。会上,各家媒体代表就球员注册、自由转会等中国足球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畅所欲言。
中国足协提出,中国足球现行的某些规章制度与国际足联的章程不吻合,中国足球究竟该如何与世界接轨?例如,要不要推行自由转会制度?会上有一种声音认为,作为现行转会制度中的一个条款,球员与俱乐部的工作合同期满后,该俱乐部对球员仍有30个月的归属期,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甚至也是不合法的。
据悉,中国足协正在酝酿推出一些新政策,比如将原来长达30个月的归属期缩短为12个月;废除转会摘牌制,只要球员合同到期后就可以进行转会。俱乐部也有权与球员签订长期合同,但是一定要在双方自愿基础之上谈判。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原俱乐部在12个月之内拥有该球员所有权,12个月之后球员将成为自由身,可以在国内以零转会费自由转会。如果一切顺利,中国足协将在年底推出转会新政,在2010年的转会市场上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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