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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琳“钻空子”足协开绿灯 国内转会制度需完善

2009年07月15日11:4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不出意外的话,中国足协将在本周内为戴琳转会申花开具转会证明。昨天中国足协注册办就戴琳“出口转内销”一事向协会法律顾问征询了意见,得到的答复是,戴琳转会从国际足联及中国足协行业管理规定上无懈可击,中国足协理应为戴琳转会开绿灯。

  对于戴琳“出口转内销”一事,国内足球圈形成了两派意见。大部分俱乐部认为,俱乐部在培养年轻球员上花费了相当大的心血,投入的财力、精力难以量化,如果戴琳以短期留洋为踏板实现国内转会的口子被开,那么其他球员必将效仿,俱乐部的经济利益损失及受到的感情伤害将不可避免。另一方,包括部分中国足协人士认为,“朝令夕改”以往在中国足球圈内屡见不鲜,戴琳的转会并没有违背现行的国内转会规定,如果足协强力阻止其转会,只会被申花和戴琳“授之以柄”,这种不严谨、不职业的做法会引发中国足协新的信任危机。而如此一来,申花、戴琳都有可能将一纸状书递交国际足联据理力争,到头来中国足协除了放行戴琳转会外,恐怕又要给外界平添一则笑话。

  在两派意见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中国足协注册办昨天求助于协会法律顾问。这位律师在了解戴琳事件来龙去脉后,又将情况反映给业界其他人士。经过专家们几个小时的讨论,法律顾问给出了这样的结论——戴琳转会申花是“利用合理的规定实现不太道德的目的”,不过此事从国际足联、中国足协的行业规定来说并不存在任何违规的问题。“戴琳的事情并没有触犯足球行规,如果把此事闹大了恐怕没有必要,人家国际足联断转会的案也没有参照哪国的法律条文啊。”一位足协人士昨天表示。

  结合律师的征询意见,注册办也认为,戴琳转会发生在现行转会规定修改之前,而他的转会也完全合乎规定,因此建议足协为其办理转会手续。据悉,注册办的意见已经分别提交给包括南勇在内的中国足协几位负责领导手中。今天这几位领导将开会对这件事作出最后的决定。知情人透露,目前足协最新的倾向性意见是,按规定为戴琳办理转会,之后尽快落实转会办法的修改以避免转会新尴尬的出现。

  缓冲期办法行不通

  足协欲“大修”国内转会规则

  周海滨、冯潇霆年初以“自由身”转投国外俱乐部的事情曾经引发国内足球界关于是否全面引入国际足联自由转会办法的讨论。中国足协当时曾考虑接受部分俱乐部提出的“先缓冲一到两年再靠拢自由转会”的建议,不过戴琳“出口转内销”打乱了这一计划。据悉,中国足协将于今天召开一个关于戴琳转会的专题会议,而会议除再议戴琳事件合理性外,更多的是集思广益,加速全面修改现行转会办法。用一位足协官员的话就是,“戴琳事件只代表现行规定的一个漏洞,而我们再修改规定,就要全面补漏。”

  虽然戴琳转会的事情合乎规定,但是中国足协还是从中得到了警示,那就是类似事件一旦在国内足坛形成气候,将引来越来越多的球员通过暗箱操作的办法实现转会。不仅伤害球员原属俱乐部的感情及经济利益,也将扰乱国内转会市场,球员、俱乐部的利益将失衡。“看来,所谓的缓冲期办法行不通。戴琳事件实际就是转会办法改革的催化剂。如果我们不对转会办法进行一次科学的、彻头彻尾的修改,那么还会有更多的新漏洞让人家钻,难道出现一种问题就改一次规定吗?”一位足协人士道出了转会办法不改不行的理由。

  具体到如何杜绝“戴琳式出口转内销”,有足协人士透露,“目前比较理想的办法是补充一项规定,即对转会到国外俱乐部的球员在外踢球周期有硬性规定,比如最短不得短于一年以上。”不过这位人士所担忧的是,由于这种带有明显中国足球特色的规定并不符合国际足联有关规定,很可能引发外界的质疑与球员的不满,中国足协将为此面临新的难题。

  落伍的规则

  注定成为笑话

  在行业内部纷纷“谴责”戴琳“曲线”加盟申花的时候,换一个角度,从更长远的时间维度上去看,我们必须承认,戴琳是又一个中国的“博斯曼”,他和申花在用一种看似取巧实则无奈的方式争取着国内球员自由转会的权利。

  波黑萨拉热窝斯拉维亚俱乐部成了戴琳奔向申花的跳板,从辽宁到上海,直线不通,只好乘坐国际航班,穿梭欧亚大陆,在地图上恰好画出了一个代表胜利的“V”字。

  这个“V”字,指向中国足协转会制度中的落伍的“30个月规则”,用空间打败了时间,戴琳跋涉万里,终于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

  俱乐部在球员结束合同之后的30个月内,仍对该球员有优先选择权。这条与国际上自由转会规则格格不入的“土办法”,对于俱乐部来说,长达两年半的优先权是专业体制和市场化联赛并存过程中的缓冲地带,是地方保护主义的篱笆,但对球员来说,则是合同之外的一副枷锁。

  现在对这副枷锁的反抗已经越来越多,球员和经纪人作为整个足球生态的底层,被逼得拿出了弱势群体的智慧,他们的“曲线自由转会”让国内的“土办法”在国际规则面前失去了威力,让足协和俱乐部看到了这个时代里“全球化”的力量。

  趁着还没有更多的戴琳出现,落伍的规则还是取消的好,省得想要自由转会的球员还得多签一份国际转会合同,各种手续办起来,无端浪费人力财力,最后中国足球得到的只不过是一个又一个的冷笑话。

  想补充一点的是,中国足球一向喜欢用新的“土办法”代替旧的“土办法”,然后骗自己说解决了问题,还自以为挽回了颜面、保护了大多数俱乐部的利益,因此你完全可以预见“12个月规则”、“国际转会补充规定”等一系列狗皮膏药的出台。可是千万别,不合理的规则是用多少膏药也治不好的,今天看似堵住了一个窟窿,明天就可能看到一个欢快的喷壶。

  所以别再桎梏于所谓的俱乐部和地方利益,彻底实行自由转会,球员自由了,中国足球才能有活力。

(责任编辑:jianhuiwang)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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