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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足发表声明上诉FIFA 朱骏静候国际足联裁决书

2009年07月23日09:4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东方体育日报 作者: 李冰 秦天

  朱骏静候国际足联裁决

  昨天上午召开会议,中午去电台参加了两个小时的节目,到了下午,朱骏的身影又出现在了康桥基地——尽管扭伤了左脚,但是申花投资人依然十分忙碌。不过,眼下被外界热炒的戴琳转会的问题,在朱骏看来,早已经OVER(结束)了:“辽足那边不是已经告到国际足联那里去了吗?那么就等着国际足联来裁决,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在朱骏看来,引进戴琳,是申花与萨拉热窝斯拉维亚队之间的事情,理论上跟辽足没有任何关系。至于辽足与斯拉维亚俱乐部之间有什么问题,应该由这两家俱乐部进行协商解决,跟申花并不搭界。“我们跟斯拉维亚俱乐部之间很简单,戴琳跟他们的合同到期了,又没什么地方可去,所以我们引进了他。该支付的费用,我们都已经支付了,没有任何问题。至于辽足方面,去年为了引进戴琳,我们确实跟他们有过联系,但是这一次,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有跟他们联系过。”

  至于辽足方面坚持的“培养费”,因为在国际足联章程中,有专门的条款,对23岁以下球员转会进行规定,朱骏表示,辽足当然有权利表达自己的主张。“其实问题一点都不复杂,辽足不是已经告到国际足联那里去了吗,那么只要配合国际足联完成调查,FIFA(国际足联)怎么说,俱乐部怎么做就是了。”虽然辽足方面表示,自己有充分的依据,向斯拉维亚和申花俱乐部收取培养费,但是据戴琳本人介绍,到目前为止,辽足方面依然拖欠着自己上赛季的一部分收入。这也就意味着,一旦真的打起官司来,中国足协很有可能也会被“拖下水”——按照国际足联章程规定,如果球员与俱乐部之间存在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纠纷,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转会。而在加盟斯拉维亚俱乐部之前,中国足协已经为戴琳开具了国际转会证明,认可了这次转会的合法性。

  一次普通的转会,却闹出了如此大的风波,朱骏直言,很大程度上,都是所谓的潜规则在作祟。“明明规章制度摆在那里,却没有人去执行,反倒热衷于去搞所谓的什么‘潜规则’。如果FIFA认定申花应该支付这笔费用,100万也好,200万也好,只要认为戴琳符合我们的要求,一点问题都没有。当初我们买陈涛,如果非要跟金德方面砍价的话,肯定不会花上700万,但我们认为陈涛值这个价钱,那么我们就心甘情愿掏出这笔钱。我宁愿把钱花在明面上,哪怕是贵一点,也不想有一分钱花得不明不白。”

  国际足联管个球

  国际足联是管球的。但,此球非那球。

  戴琳转会一事,辽足上诉国际足联。读这样的文字,第一感觉两个字:好笑。

  国际足联难不成是居委会,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管?国际足联有没有那么多人力,先不去说它,就是它想管,也得问问中国足协让不让它管。何况当中还有一个亚足联。

  国际足联可能比联合国强一点,但它真想管,也会通过亚足联,通过中国足协。不然,它真是吃饱了撑着,需要活动活动,帮助消化。

  辽足如是皇马,戴琳如是C罗,国际足联有可能会管。因为,皇马的主席与布拉特相熟,C罗作为世界足球先生,也与布拉特相识。这么大的俱乐部,这么大的球星,需要管一管,因为这有国际影响力。辽足在哪里?戴琳是谁?国际足联会知道?

  国际足联要管这件事,也得电询中国足协,问问辽足,问问戴琳。还没等国际足联问完,中国足协就会斩钉截铁地说,请放心,这事我们会妥善处理好。

  是的,辽足像是很聪明,把申诉的对象定在波黑一家什么俱乐部,这样就成了国际事件。国际事件,国际足联一定会管,这是辽足的想当然。就算会管,一个电话打到波黑,那个什么俱乐部定会说出一通理由,甚至拿出一些证据。

  就像邻里吵架,总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时候,这个皮球还会踢回中国足协。

  辽足的声明,好像是6点,我粗略看看,像是很严谨,但给人实际的感觉只有一个字:唬!唬中国足协。唬申花俱乐部。中国足协是唬得住的吗?朱骏见过世面,也不怕唬。

  除了唬,还想起了赵本山的“忽悠”。赵本山如还任辽足的董事长,靠他超凡脱俗的“忽悠”,弄个十万八万欧元的,还有可能。辽足现在的董事长是谁?忽悠的功夫如何?看那一弄就弄到国际足联的招数,不像是个忽悠的大家。

  真的。辽足真想有所补偿,还是找中国足协沟通,或是直接与申花商量。现在这个世界,狗都吃日了,谁怕谁呀!有事有气有冤有屈的,还是平心静气地坐下来,通情达理地商量商量,为好。

  辽足昨发表声明 欲上诉国际足联

   1. 2009年4月,波黑足协斯拉维亚俱乐部通过波黑足协向中国足协发来关于原辽足注册球员戴琳的国际转会申请(ITC),中国足协征求辽宁足球俱乐部的态度,俱乐部希望戴琳留下。但是根据国际足联的《运动员身份与转会规则》,辽宁足球俱乐部和中国足球协会无法阻止戴琳国际转会。

  2. 戴琳,1987年11月28日出生,今年未满23周岁,戴琳转会波黑后,我俱乐部根据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与转会规则》第七章第20条及其附则4的相关要求,以及国际足联2009年各洲国家会员协会关于训练补偿费的分类,于2009年5月、6月先后2次通过波黑足协发函给斯拉维亚俱乐部,要求对方俱乐部支付戴琳的训练补偿费计15万欧元。

   3. 在两次发函没有任何回信的情况下,我俱乐部于2009年6月20日发函至国际足联,要求国际足联介入调查。

   4. 就在国际足联给我俱乐部回函,我俱乐部准备正式上诉的同时,出现了戴琳要求转会上海申花的事件。在我俱乐部得到中国足球协会的最终决定,及中国足协向波黑足协发出戴琳国际转会申请后,我俱乐部通过波黑足协第三次向斯拉维亚俱乐部发函表明态度,如果波黑斯拉维亚俱乐部在戴琳转会上海申花后仍然不支付我俱乐部关于戴琳的训练补偿费,我俱乐部将正式上诉国际足联。

   5. 我俱乐部在向波黑斯拉维亚俱乐部索要戴琳训练补偿费的同时,也在关注戴琳的转会事件。无论戴琳转会哪家俱乐部,根据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与转会规则》第七章第21条及附则5联合机制的相关规定,戴琳转会的下一家俱乐部应支付我俱乐部相应的联合机制费用,我俱乐部在正常向波黑斯拉维亚俱乐部索要训练补偿费的同时也会向戴琳的下一个俱乐部索要联合机制费用。

  6. 根据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与转会规则》规定,作为戴琳的培养俱乐部之一,波黑斯拉维亚俱乐部同样需要支付大连铁路足球俱乐部一部分训练补偿费,戴琳的下一家俱乐部同样需要支付大连铁路足球俱乐部联合机制费。 辽宁足球俱乐部

   2009年7月21日

  戴琳:我还年轻,就想找个踢球的地方

  “我在申花挺好的,教练和队友对我都不错。”憋了半天,戴琳说出了这样一句话,眼神中,却尽是无奈,“我还年轻,就想找个能踢球的地方……”

  昨天下午,由部分一线队员以及预备队员组成的申花“混编队”,在康桥基地迎战来访的上海中邦队。作为申花在联赛间歇期重点引进的球员,戴琳首发并且打满了全场。上半场比赛中,戴琳被主教练贾秀全安排打中后卫,到了下半场,贾秀全又将戴琳的位置前移,出任申花队的后腰,负责控制球队的攻防转换。最终,申花队凭借着冯祺的进球1比0小胜对手,而戴琳也是整场比赛中,申花队中发挥比较出彩的一个。

  “尤其是下半场在中场连过两人,并且差点助攻董学升得分的那个球,能看得出来,戴琳的身体状况确实不错,最后蹬地的那一下特别有劲,说明这小子的爆发力没有问题。”坐在场边看完了整场比赛后,申花投资人朱骏对戴琳的表现相当满意,“等他找回比赛的感觉,表现应该还可以更好。”

  贾秀全说:“戴琳现在身体保持得不错,但是比赛感觉这种东西,只能靠现在一点一点去积累,着急也没有用。毕竟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打过比赛了。”

(责任编辑:小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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