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导致比赛拖延一小时开球,前天深沪中超比赛“撞衫”事件的责任方深足很可能受到追罚。然而让中国足协感到尴尬的是,今年全新修订的《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中并无对此类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罚细则。
原定于前天下午3点半开球的深沪比赛,因为深足未能按约定身着蓝色主赛服,而出现两队同穿白色赛服入场的尴尬,在深足刘丰雷紧急返回西丽取来蓝色赛服后,比赛于4点半正式开球。虽然申花方面并未就此事计较,但比赛被拖延一小时开球还是引起了国内足球界的非议。毕竟这类事情在我国乃至国际足坛的联赛里都属罕见,而在我国职业足球开展16年来,也只有2007赛季16轮发生过类似事件,当时“犯事”的主角同样是深圳队。
不过此次事件却令外界广为质疑。深足此次失误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中超联赛的严肃性,一位足协官员昨天表示,“如果这类事件发生在事关夺冠、保级的最后一轮,所有比赛需要同时开球的话,那么麻烦就大了,所以必须给予责罚,否则不足以达到警示与震慑作用。”深足方面一再表示,事件源于教练组与队伍之间的沟通出了偏差,但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却挥之不去。
中国足协联赛部在昨天的例会上也专门提到此事,纪律委员会也为此于今天召开会议商讨处理意见。不过让纪委会头疼的是,足协现行纪律处罚办法里并无具体细则定义这类事件,如果予以处罚,将存在“罚无所依”的尴尬,“因为纪律规定里没有具体的罚则,所以纪律委员会要开会商议。”一位足协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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