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篮协与CBA球队浙江广厦男篮同时收到了国际篮联发出的警告信,原因是广厦男篮在使用外援方面未能履行合约,因此可能会受到10万欧元(约100万人民币)的罚款。由于此事不仅牵扯到俱乐部本身,还牵扯到中国篮协和亚篮联,所以中国篮协办公室主任张雄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作出回应:“确认收到警告信,但此事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暂时无法给出定论。
据了解,在上个赛季的CBA联赛中,外援迪克森与浙江广厦男篮签署了一份整个赛季的有保障合约,但在2009年1月在未被告知什么原因的情况下,迪克森却被广厦男篮裁掉。随后迪克森和他的经纪人福克斯向国际篮联仲裁委员会起诉了浙江广厦男篮,要求广厦男篮支付保障合约上剩余的薪金。经过调解后,广厦男篮仍然未支付相关费用,所以国际篮联仲裁委员会向亚篮联、中国篮协以及广厦俱乐部发出了这份警告信。警告信上规定的期限是两周的时间,如果在9月18日之前,广厦男篮不能支付相关的薪金,那么广厦男篮将面临国际篮联10万欧元的罚款,而且还将禁止广厦男篮引进外援。对此,广厦俱乐部总经理叶湘玉表示,俱乐部与队中外援迪克森的中途毁约并不应该按照双方在赛季初签订的第一份保障合同上的条件办理。因为当时迪克森还签订了一份中国篮协的标准合同,而广厦俱乐部也是按照这第二份合同与迪克森履行各种合同关系的。
对于广厦俱乐部所说的与篮协签订的标准合同,张雄表示确有此事:“我们在赛前与所有的中国球员和外籍球员都签订了标准合同,这是必须的。但是这次的事件我还没有搞清楚具体情况。现在广厦俱乐部也口头说明了一下情况,书面的材料还没有递交上来,所以这件事情接下来会怎么样,我没法给予说明。”最后问到这种国际篮联直接发出警告信的情况是否有过先例时,张雄表示:“从来没有碰到过,所以现在也只能等我们拿到有关材料后,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本报记者 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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