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16日零时,十一运会正式开幕前,金牌榜上山东代表团已经获得18.5枚金牌,这些金牌是由哪些运动员在哪些项目上获得的呢?
奥运会带入金牌:10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我国运动员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每获得一枚奖牌,在本省的全运会奖牌榜上就可以计入两枚,如果是双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则一人计入一枚(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时只计两枚),如果打破世界纪录再多加一枚。
本团竞赛获得金牌:6.5枚
截至10月16日零时,在十一运会中,代表我省出战的选手共获得7枚金牌,其中夺得花样滑冰女子单人滑冠军的刘艳,因为是黑龙江省交流到我省的选手,所以她获得的金牌有0.5枚被计入黑龙江省,这样,我省竞赛获得金牌为6.5枚。
协议/两次计分获得金牌:2枚
我省也有选手交流到外省参赛,通过这一协议渠道,我省获得1金。
除此之外,十一运会还有两次计分的规定,即解放军选手在个人和双人比赛中所获得的奖牌和积分,在计入解放军代表团的同时,还要记入该运动员的输送单位,团体比赛则只计积分不计奖牌。15日解放军选手孙越夺得男子BMX小轮车越野赛金牌,而孙越是由我省输送到解放军队的,因此我省又通过两次计分获得1枚金牌。
本报记者 邱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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